(1)车辆消毒。
公共汽电车的消毒程序应自公交车后车厢起,至前门上客门处止。
公共汽电车的消毒包括下列六个范围:车厢地板全消毒;车厢座椅全消毒;车厢扶手、拉环全消毒;车厢空调通风口全消毒;车厢内壁及乘客接触的设施全消毒;车厢驾驶室及方向盘全消毒。
高、中风险地区做到车辆运行到站后,首末站当班司机做好“一趟一保洁”,消毒人员做好“一趟一消毒”。
结束运行回场后,由场站物业工作人员对当天营运车辆做好消毒和保洁工作。
(2)污染处置。
呕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少量污染时,应用一次性纱布、抹布等吸水材料蘸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
大量污染时,应用抹布等一次性使用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含高效消毒剂的吸附巾对污染物进行覆盖消毒。
处理污染物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与口罩,并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应彻底洗手消毒。
(3)工作服应一日一换,采用可高温洗涤模式的洗衣机,水温达65℃以上浸泡30min后,洗涤烘干,也可煮沸30min后或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以上,再进行常规洗涤烘干。
需重复使用的织物手套也按上述步骤进行消毒洗涤。
使用过的口罩、手套应投放在有生物危害标志的垃圾桶集中规范处置。
三、应急处置要求
(一)可疑情形处置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进行应急演练。
发现乘客
有可疑症状如:症状包括口腔温度≥37.2℃、腋下温度≥37.0℃、直肠温度≥37.7℃、额温≥37.3℃,手持体温测量仪≥37.5℃,应及时报告预防工作小组并通知其亲属,在有效防护及有人员陪同的情况下送医。
司乘人员有可疑症状时,症状包括口腔温度大于37.2℃、腋下温度大于37.0℃、直肠温度大于37.7℃、额温大于37.3℃,手持体温测量仪≥37.5℃,应停止工作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时,可正常复岗。
应加强个人防护和医学观察。
(二)涉疫情形处置
司乘人员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组织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单位应落实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或疾控机构报告。
在属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应在指定的隔离室(区)实施规定期限的隔离观察。
应协助属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或疾控机构开展终末消毒,规范处置个人物品。
未消毒前交通工具不宜再次投入使用,隔离室(区)在人员解除隔离后也应进行终末消毒。
治愈后需返回岗位的司乘人员,应在隔离室(区)观察规定期限并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上岗。
应对发生的事件进行全过程处置记录。
疫情期间公交车消毒方案最新3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
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