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重大突发性事件(Ⅱ级)的应急响应
(1)重大突发性事件(Ⅱ级)发生后,运管处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向上级提出启动市突发事件预案的建议。
(2)运管处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防有人乘机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迅速处理和及时上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
出租汽车管理科侧重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运政稽查支队重点搞好应急事件的现场秩序、督导规劝等工作;法制科负责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宣传;组织人事科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办公室负责有关单位、部门的归口接待;信息中心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搜集、车辆运行状态GPS监控、应急值班等工作;出租汽车协会负责出租汽车行业宣传教育和信息搜集,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出租汽车公司负责做好公司所属车辆及驾驶员宣传教育、思想动员及信息传达、上报,配合指挥部和公司搞好应急工作;文明车队负责正面宣传应急工作政策,带头响应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工作动员;行业信息员负责认真搜集应急事件信息,及时向公司和运管处通报情况。
(3)运管处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要认真分析相关信息,积极协调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
5。2.3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的应急响应
(1)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发生后,运管处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向上级提出启动市突发事件预案的建议。
(2)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防有人乘机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迅速处理和及时上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
出租汽车管理科侧重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运政稽查支队重点搞好应急事件的现场秩序、督导规劝等工作;法制科负责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宣传;组织人事科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办公室负责有关单位、部门的归口接待;信息中心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搜集、车辆运行状态GPS监控、应急值班等工作;出租汽车协会负责出租汽车行业宣传教育和信息搜集,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出租汽车公司负责做好公司所属车辆及驾驶员宣传教育、思想动员及信息传达、上报,配合指挥部和公司搞好应急工作;文明车队负责正面宣传应急工作政策,带头响应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工作动员;行业信息员负责认真搜集应急事件信息,及时向公司和运管处通报情况。
(3)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要认真分析相关信息,积极协调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
5.2。4一般突发性事件(Ⅳ级)的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性事件(Ⅳ级)发生后,运管处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向上级提出启动突发性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2)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防有人乘机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迅速处理和及时上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
出租汽车管理科侧重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运政稽查支队重点搞好应急事件的现场秩序、督导规劝等工作;法制科负责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宣传;组织人事科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办公室负责有关单位、部门的归口接待;信息中心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搜集、车辆运行状态GPS监控、应急值班等工作;出租汽车协会负责出租汽车行业宣传教育和信息搜集,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出租汽车公司负责做好公司所属车辆及驾驶员宣传教育、思想动员及信息传达、上报;,配合指挥部和公司搞好应急工作;文明车队负责正面宣传应急工作政策,带头响应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工作动员;行业信息员负责认真搜集应急事件信息,及时向公司和运管处通报情况.
(3)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要认真分析相关信息,积极协调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
6应急结束
现场处置和指挥机构在确认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处置结束后,向批准启动预案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提出终止突发性事件应急状态的建议。批准预案启动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综合有关意见后,宣布终止突发性事件应急状态。
7预防和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在上级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妥善处置善后事宜。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和解决办法。出租汽车协会、出租汽车公司、文明车队等有关单位要继续关注工作动态,防止事件反弹,做好善后和信息上报工作。
8应急保障
8。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现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8.2人员保障
要落实处置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人员。应急人员根据突发性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8.3培训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应对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应急处置队伍的指挥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综合演练,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协同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9附则
9。1奖惩
运管处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时对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或新出台有关政策侵害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人员利益,或对从业人员的合理诉求敷衍塞责,引发突发性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的;
(2)对存在的可能引发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了解,不做细致工作,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从业人员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致使突发性事件发生的;
(3)因泄露国家秘密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集体上访或引发突发性事件的;
(4)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不当,影响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及时处置,致使可以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的;
(5)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2预案制订与更新
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根据突发性事件发生的趋势和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上级批准后实施。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