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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疫情防控管理规范
大小:14.95KB 2页 发布时间: 2022-10-20 16:57:34 7.78k 6.88k

五、如不遵守上述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采取相关行政、刑事处罚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连带追究所在网约车运营机构(平台)主体责任。

六、其他建议

疫情期间,网约车运营时适当控制载客人数;暂停拼车业务;司机与乘客减少交流。

网约车疫情防控管理规范3

当前疫情依然严峻复杂,为做好网约车疫情防控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第一时间主动报备

全市网约车司机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配合市交通局开展健康管理。如有发热或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严禁运营,并尽快就医排查。

二、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5月17日前,全市网约车司机应到就近核酸检测采样点做一次免费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请居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后方可运营。

三、严格落实双码联查

网约车司机须严格查验乘客的健康码和行程卡,不得搭乘健康码异常或行程卡带“*”的人员,同时应引导其主动联系属地政府,并就地等待工作人员到来。

四、时刻做好日常防护

网约车司机应履行好防控主体责任。在运营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应提醒乘客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运营前的通风消毒和服务期间的疫情防控。

5月18日起,我市将对网约车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对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网约车疫情防控管理规范4

1.驾驶员必须测温上岗,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不得运营;

2.驾驶员必须在运营过程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3.驾驶员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由公司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疫苗接种;

4.运营车辆必须落实“一单一消毒一通风”;

5.暂停居住于中高风险区域内的驾驶员(含巡游车、网约车)上路运营,实行对顺义区域网约车“不进、不出、不派单(首都机场除外)”;

6.乘客乘坐巡游出租车或网约车应使用健康宝扫码登记,驾驶员在运营开始前应主动向乘客出示“到访人信息登记二维码”,对于乘客不扫码登记的可以拒载;

7.加大执法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发生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坚决打击非法运营,确保防疫措施到位和合法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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