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火灾扑灭后,安保部负责火灾现场保护,协助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11)安保部写出“事故报告”,分析火灾成因,改善防火措施。
(三)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当酒店受到水灾、雷击、暴风、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的侵袭时:
1、确认受灾范围:
(1)当水灾、雷击、暴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消防中心应马上确认受灾范围,并通知大堂副理、值班经理组织各部门值班人员对部门辖区内的受灾情况进行清查。
(2)消防中心告知总机通知总经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其他成员赶到消防中心,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各部门人员消除灾害,恢复生产。
2、应急处理,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1)各部门应对辖区内的电、气、油进行清查,防止出现泄漏引发火灾,发现存在隐患时应通知工程部立即关闭,严防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火灾。一旦出现火警,立即按“火警紧急操作流程”处理。
(2)因灾害事故导致设施、设备严重受损时,若存在安全隐患,如:幕墙或顶棚玻璃坠落、屋顶水池漏水等,应立即对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地面区域进行封锁,工程部安排紧急抢修,排除二次灾害隐患:
①建筑外围20m区域内严禁车辆、行人通行;
②大门车道雨棚、大堂雨棚下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③禁止非工作人员登上楼顶屋面;
④工程人员紧急抢修。
(3)出现以上紧急情况,若需疏散人员,由救灾指挥部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疏散。
3、事故报告:各部门在受灾清查、处理结束后,把情况汇总到救灾指挥部(消防中心),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出具事故报告。
(四)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前厅部在大堂车道上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6、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7、安保部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8、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9、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五、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六、此预案的演练由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集中隔离酒店应急处置预案2
一、应急自发电
当外部供电突然中断时,工程部(或称动力部)应紧急启动(全自动)事先已处于准备状态的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于15秒钟内将电力送入低压配电系统。
首先,应满足保证电源(或称事故电源)段的使用需求。供电范围包括:
客房内廊照明灯;客房区域各通道照明;
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照明;公共区域通道的部分照明;
重要营业场所(前厅接待、商务中心、餐饮预订等)的照明;
重要的会议厅堂各演出场所用电;
各重要机房的照明(如配电房、保安监控中心、消防监控中心、电脑房、广播机房、电话机房等);
各重要机电设备的用电(如发电、配电系统的充电设备,保安监控设备,消防自动报警设备,电话程控交换机,电脑主机,广播主机,消防电梯,地下层潜水排污泵等)。
当应急发电机负荷余度较大时(预留消防水泵电力),可酌情恢复部分客用电梯的供电。逐步放开各区域送排风系统设备的使用。当发电机的负荷到额定值的80%时,即不可再加负荷。留出一定的余度,缓解用电负荷波动(如电梯启动)。
当自发电状况平稳后,了解外部供电中断的原因及时能够恢复。有第二市政电源的酒店,可考虑转由第二电源供电,但事先应与供电调度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换供电。仅有一路市政电源的酒店,则应自发电,坚持至市政电源恢复,方可转换至正常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