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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6篇
大小:28.96KB 6页 发布时间: 2022-10-22 15:21:47 17.39k 16.87k

1、由班主任、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组织学生有偿补课、自习、辅导的(含利用网课进行有偿补课的);

2、中小学在职教师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中小学在职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课的;

4、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在职教师为乱补课、乱办班组织生源和提供场所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乱收费:

1、违反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

2、强行订阅报刊杂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保险,向学生推销商品、强迫学生订做服装,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乱发行:

1、以班级、年部为单位,组织全体或部分学生征订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学用书的;

2、以班级、年部为单位,向全体或部分学生推销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范围以外的复习资料、练习册、试卷、书刊、音像制品等资料的;

3、以班级、年部为单位,不按正规渠道征订或发行,采取各种手段提示、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图书、资料及教学用具的。

四、工作措施

1、健全领导组织,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xx县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教育工委书记、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直接领导、组织对全县中小学在职教师“三乱”行为的查处工作。建立政府推动,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厉查处“三乱”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违纪的蔓延势头。

2、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主体

县委宣传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传播载体,加强对专项治理教育“三乱”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学校、教师、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县教育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认真履行“三乱”治理工作的牵头抓总责任,同时做好整治“三乱”工作的日常工作及受理信访、投诉工作的协调、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与学校和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部“三乱”行为的整顿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在职教师禁止举办变相有偿补课的“托管班”、“代理家长”、“兴趣班”等,如有违规坚决查处。

县公安局:配合实地巡察工作及入室检查违规补课情况,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县财政局:适当增加财政投入,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健康发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对违规教师的处理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个体“小饭桌”、“托管班”、“代理家长”等家庭式场所学生的饮食安全管理,对被取消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及时吊销营业执照。

县卫健局:加强对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及“小饭桌”、“托管班”、“代理家长”等学生聚集场所的卫生监督和防疫管理。

县营商环境局:做好问题线索的收集,及时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县消防大队: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场所及学生聚集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及火灾疏散预案的审核,保证学生聚集场所的安全。

县文旅广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参与对在职教师违规“乱发行”行为的查处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做好舆论监督和相关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稳定排查队伍,做好节点排查

县政府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三个排查暗访调查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区域落实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镇内责任小区、民办教育机构场所进行重点抽查,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指定的地点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进行自查,特别是在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节点进行实地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需求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方案,扎实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解决家长后顾之忧。加强教师在校内完成对全体学生的课业辅导工作,减少学生参加校外补课的机会,禁止教师校外进行违规补课行为,家长及学生应拒绝教师有偿补课的要求。

五、处理办法: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其它地区成功做法及xx实际,对“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在职教师及所在学校领导作如下处理:

(一)对发生“乱补课”行为的在职教师,依据xx市教发[20xx]2号文件第五条,同时做如下处理:

1、降低聘任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正高降至高级、高级降至一级、一级降至二级、二级降至三级),由教育部门提出意见,由人社部门审批执行,期限24个月,处分期内不得参加高于降聘后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影响期结束后,不再恢复原专业技术等级,可以按正常程序重新申请参加原等级的评聘工作。以上特指中小学职称系列,其他院校参照执行。

2、调离教育教学岗位,期限24个月

3、担任学校领导的撤销校内职务

4、当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五年内的评先选优资格,对已取得的荣誉称号五年内不予承认,担任班主任的,解除班主任职务,五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职务。

对同一教师在24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含两起)乱补课行为的属情节严重,依据“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第xx号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一款)给予开除处分,并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二)对发生“乱收费”、“乱发行”行为的在职教师,根据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程度,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xx]xx号)、xx市教发[20xx]xx号文件第六条,做如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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