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7
一、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菜品、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清洗整理原料时,应清除污垢杂质和废料。清洗必须彻底进行。蔬菜和肉类、水产品应分池清洗,分类存放,具有加工作用。
3、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用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要生熟分离,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放在架子上。
4、原料采用、发行应根据先进先用原则,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中的食物和半成品,生熟分离,不留隔夜饭。冰箱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6、如果发现食物不新鲜,应妥善处理,不得分发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免食物中毒。
7、加工制作的成品全部放置在准备室,工作人员应在二次更衣室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进入准备室。直接接触入口食品时,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进行操作,包装纸的食品必须用各种工具拿走。
8、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和其他杂物混合。食品不得落地。分类陈列,离墙存放,定期检查变质或过期食品。仓库没有鼠迹,没有蟑螂。
二、餐具卫生
1、用公共餐具或装餐桶等工具食用后,将里面的残留物清理干净,加清洗剂清理干净,浸泡84消毒液,用清水清理干净,放入消毒箱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入专用清洗箱清理干净。
2.清洁橱柜、送餐车和相应器具应用餐清洗消毒,餐具配置整齐,关闭橱门。
3、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用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要生熟分离,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放在架子上。
4、餐具清洗有清洁制度,有会计记录。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要清洁,阴沟要经常疏通,覆盖废物桶,及时清洁。
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