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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方案及措施精选6篇
大小:27.57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10-24 10:22:34 6.44k 6.38k

4.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七、全面做好园区预防性消毒和环境清洁。

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食堂、洗手间、多功能厅、大型体育器械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提前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等工作,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滋生环境。

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进行综合情况自查。幼儿园领导熟悉幼儿园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幼儿园师幼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教室、食堂、多功能厅、操场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九、及时核查、补充疫情防控公共物资。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物资充足。

幼儿园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方案及措施4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确保应对疫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迅速建立幼儿园校师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我园立即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一、成立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

二、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三、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制度、方案、预案,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预案、幼儿园消杀防疫制度、幼儿园开展爱国卫生制度、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开园前准备工作方案等。

四、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五、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对幼儿和家长的线上保育服务及家庭共育指导工作。

幼儿园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方案及措施5

按照“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的工作要求,稽查局如何变被动为主动,提高选案针对性、办案实效性;如何加强与征管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有效对接流程环节、实现执法资源的信息共享;如何完善联评联查、双向移送反馈制度等,都是税务稽查部门面临的一个个全新的课题。

一、税务稽查在联动中的作用

(一)建立和完善稽查各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的联动机制,是实现税源管理效率的最大化和最优化的必由途径。国税机关通过对执法力量、执法手段和执法措施进行合理整合利用,避免交叉、无序工作和重复、无效劳动,不仅减轻一线人员和纳税企业的负担,而且可以充分发挥税源管理的主动性、针对性,大幅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

(二)建立和完善稽查在联动各环节的工作质量标准和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是有效实现联动目标的基础保障。稽查和评估联动的重点在于评估资料的及时移送及稽查落实情况的及时反馈。征管部门在重点行业、区域、阶段性税收分析和评估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或重要线索及时移送稽查,是提高稽查效能作用的前提,而稽查部门及时反馈选案质量、办案质量、稽查建议质量,以及在检查中虽查有问题但仍存在疑点、证据难以固定的案件,能够有效地促进征管部门提高税源管理效率。

(三)做好个案的稽查评估与联动管理,可以起到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税源征管质量的作用。通过对重点对象联评联查、对恶性案件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稽查,并加大涉税案件的宣传,能够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导向效应和规范一个行业或地区的示范效应。

(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是联动机制的主要沟通方式,也是推动稽查与评估联动工作的有效形式。对一个时期所做的联动工作进行小结,组织回头看,找出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不足,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交流沟通,重新确定新的、下一阶段联动工作重点,能够有效推动联动工作的向前发展。

二、强化稽查联动效应的主要方法

(一)以提高办案成效为导向,整合纵横联动机制

首先,应以稽查与征管分局联动为突破口,重点围绕税源分析、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之间的流程对接这一主线,突出信息资源的传递与共享、各自执法职能的互补,搭建流程对接平台和相关制度措施,共同推出《“四位一体”评估和稽查联动实施方案》,明确联动的指导思想,建立组织领导体系,细化联动工作内容和联动工作方式,制定联动工作流程图和网络图。一方面,通过评估与稽查之间建立的信息交换、联评联查、双向反馈等流程对接和互动平台,提高评估与稽查的互动效率,促使纳税评估为稽查及时提供具有一定价值的案源信息,有效提高移送案件的准确率。另一方面,稽查把评估反映的异常信息作为选案的重要来源和实施检查的突破口,能够有的放矢地组织力量实施重点稽查,提高稽查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准确性。双方在发挥各自作用时,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呼应、相互支持,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其次,要加强稽查与市局机关部门的横向联动。即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遇到重大案件或疑难案件,及时提请市局相关处室提前介入会审,以便在吃透政策精神、规范取证资料、审理定性定案方面少走弯路,节约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再次,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地税等部门的紧密合作,邀请公安经侦支队同志对涉税刑事案件进行指导。借鉴公安办案经验,商请公安提前介入,借助司法机关的执法手段、技术优势提高办案威慑力,协作各方及时联系,联合开展侦查,保持严打涉税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二)加强纵向联动,提升整体办案效率

在指导跨地区涉税重大案件中,市级稽查局与县级稽查局之间应不断完善指导与执行、监督与反馈的管理体系建设,针对跨地区作案、涉票单位众多的特点,采取“单兵作战”与“协同作战”相互配合,形成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呼应的统一办案模式。当个别线索有重大突破时,及时沟通案件信息,以“点”的突破来整体推进办案进度,形成相互印证的、严密完整的证据锁链,为提高成案率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同时还应对重大案件实行项目化管理,对税负长期偏低、税负偏离度大的行业和地区实行专项联动整治,要在检查力量、检查方向、案情线索等方面实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形成上下协调、通力合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案件查处效率和质量。

三、以防范高风险对象为导向,不断完善联动措施

评估和稽查两个环节的高质量、高效率运行,是税源联动管理实现良性互动的保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稽查局要逐一落实联动职责,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在税源管理联动机制中促进、保障和反馈作用,并按照稽查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质量,建立稽查案件反移送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降低税源征管风险。

(一)运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所提供的异常信息、风险预警和疑点线索,作为制定检查计划、确定稽查对象、明确检查方向的重要依据,提高选案准确率和稽查打击的针对性。对在评估环节已补申报的涉嫌偷税案件优先列入案源库安排检查,增强打击力度。利用征管分局提供的涉税信息,在下达检查计划时逐条列出评估案件所提出的疑点,检查人员针对疑点逐一进行核实检查,并在稽查报告书中逐条说明检查情况,最后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管理部门。在审理重大典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时,及时邀请管理部门参加会审或旁听,对偷税频率高、数额大、税负长期走低、久亏不倒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幅度。

(二)运用稽查成果,不断摸索发案规律、特点、动向和趋势,充分发挥以查促管作用。针对案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当按照稽查建议制度的要求,实行大要案一案一建议、一般案件综合建议、特殊案件个案建议的要求,组织检查人员、审理人员认真分析案件高发、易发的环节、领域和手段,分析征管环节中还存在哪些需要加强有效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堵塞漏洞的整改建议。及时向征管部门传递规范格式的书面稽查建议,反馈稽查案件综合分析信息,为征管部门采取相应的征管措施、加强纳税辅导、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提供参考依据,有效地发挥稽查在以查促管中的作用。

(三)建立稽查案件反移送机制,最大限度地挽回国家税款损失。当案件确因税负异常而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时,签于有些案件因失去最佳取证时效,或者虽有疑点但线索不明显,无法取到充分、确凿的证据,应将获取的部分证据及重点疑点及时反移送给征管部门,由征管部门采取针对措施对其进一步强化管理,从而形成一条相对完整、措施互补、监控严密的管理链条。

(四)采取联评联查措施,开展对重点行业、区域的税收专项整治。要选择适当时机,稽查局与征管分局联合开展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实施专项整治,重点选择低税负企业、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稽查。形成稽查、征管传动链条,逐步建立统一的接收、反馈和整合、机制,并按照各自职责有序地开展工作。

(五)完善联动基础工作制度,实现联动可持续良性循环。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重点,共同商讨评估与稽查的联动方案,总结前期阶段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双方形成一致改进意见,推动联动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各单位内部要建立与稽查联动台账和联动信息传递单,及时详细记载评估和稽查联动的工作事项、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积累联动资料,为不断修正、完善相关选案对象目标建立详实的资料。

四、以专项检查为抓手,联动取得新成效

(一)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稽查在联动机制中的效能与作用得以彰显。以泰州市为例,联动工作开展以来,稽查与一分局已联合开展了对海陵区九龙车件制造行业专项整治,共对50户企业、265户个体工商户评估调增税收374万元,其中企业214万元,个体160万元;联合开展的税收专项检查,共检查18户用废企业、2户房地产企业,查补税款390万元、罚款7.7万元、滞纳金3万元。与兴化市国税局联合开展的戴南镇不锈钢制造业区域税收专项整治,联查联评786户企业,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计1522.1万元。

(二)专案稽查取得重大突破。一是稽查与地税联合对中国银行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补企业所得税30.6万元,对中石化企业检查查补企业所得税84.5万元;二是对1户商贸有限公司和1户面粉加工企业实施重点稽查,经外调取证,初步确认商贸企业采取账外账手段少申报销售额近2000万元,面粉工企业少报销售收入700万元,补税16万元;三是指导和督查兴化“4.2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到目前已查明兴化市风华物资有限公司和兴化市诚庆物资有限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兴化境内受票抵扣企业93户、本市其它地区已查增到企业188户,涉案发票1079份、涉案税额1336.92万元。目前已完成协查183户,涉案发票1034份,涉案补税额1294.86万元,检查有问题27户,涉案发票122份,补税115万元。

(三)以查促管取得初步成效。截止目前,稽查局共向征管部门移送稽查建议63份,针对征管中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高风险领域提出77条稽查建议,涉及完善废品经营发票管理、加强成本开支真实性、合理性的审核等方面,有关分局都予以高度重视,并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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