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混管初筛阳性
1.检测机构发现混管初筛阳性后,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应立即通知所有混检人员落实就地隔离措施,同时安排现场采样人员上门采样开展复核。
2.现场采样人员采集所有人员鼻咽拭子标本,复核工作由原检测机构或辖区指定的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3.如所有混检人员复核结果均为阴性,应立即解除就地隔离措施。
如发现有核酸检测阳性者,当地要在2小时内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填报初筛阳性信息,在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在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其余核酸检测阴性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属于密切接触者,如为密切接触者立即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点核酸阳性者转出方案最新3
为进一步指导本市规范做好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的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xx市关于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处置方案。
一、工作目的
进一步理顺集中隔离点工作机制,规范突发情况处置流程,强化各部门之间配合,及时堵塞漏洞,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
三、指导原则
(一)尽早转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1)对于集中隔离点内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尽早(复核确定后2小时内)将阳性人员转运至大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转运之前需限制阳性人员的活动范围。
若阳性人员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转运之前继续安排待在原隔离房间;若阳性人员为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转运之前就近安排在空置的隔离房间。
转运车辆要求如下:
1.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转运后及转运下一例患者前应对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3.转运重症病例时,应随车配备必要的生命支持设备,防止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病情进一步恶化。
2)做好转运途中安全防护,谨防疫情扩散。
各隔离点要提前做好阳性患者转出路线设计,尽量减少与进入路线交叉。
各环节防护要求如下:
1.工作人员防护。
转运病例时医务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司机应穿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
转运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2.病例防护。
病例转运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口罩和手套。
3.车辆消毒。
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湿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转运结束后,应对车辆进行消毒,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
每个隔离观察室的检出阳性者不可同车转送,不可同车连续转送,做到转运一次消毒一次。
(二)排查集中隔离点交叉感染风险。
1)可能存在交叉感染的情形。
若集中隔离点检出阳性人员,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组织专业人员认真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应特别关注以下几种情形:
1.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2.密切接触者尚未确诊,但其密接的密接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或解除隔离后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并初步排除集中隔离点外感染来源;
3.集中隔离点内同一垂直方向但不同楼层的集中隔离房间发生两例及以上阳性人员,阳性人员的检出时间间隔在两周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