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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点核酸阳性者转出方案最新5篇
大小:17.82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10-24 16:51:28 6.16k 5.54k

4.集中隔离点内同一楼层出现两例及以上阳性人员,阳性人员的检出时间间隔在两周以内;

5.阳性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在集中隔离点相互串门、交流,采样人员在采样过程中消毒不到位等情况;

6.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首次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7.其他提示集中隔离点可能存在交叉感染的情况。

2)交叉感染排查。

调查人员应在12小时内启动排查工作,重点调查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流程、阳性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活动情况、与其他人员接触情况、同航班阳性样本溯源情况,通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调阅监控录像、基因测序等手段,并结合阳性人员的核酸检测Ct值、抗体检测结果、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和临床检验等,对可能存在流行病学关联的人员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筛查,在消毒之前对隔离场所的公共环境和相关人员的房间进行环境采样检测。

综合上述调查结果对可能的感染来源进行分析研判,判断集中隔离点是否存在交叉感染。

(三)管控风险人员。

如判定集中隔离点存在交叉感染,应根据调查结果,科学精准划定集中隔离点内风险人员,并对风险人员重新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

1.划定风险人员。

若经过感染来源分析,无充足证据证明存在交叉感染,则无需划定风险人员。

若感染来源分析显示集中隔离点内发生交叉感染的可能性较大,则依据调查结果,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有关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科学精准划定风险人员,并重点关注可能和阳性人员存在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此外,对于因特殊原因多人在同一房间内隔离的。

如其中一人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其余人员应划定为风险人员。

2.延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

经调查人员评估,风险人员从脱离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环境之日算起,需重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重新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之前,需评估确认造成交又感染的风险因素已经排除。

若能明确造成交叉感染的风险因素已排除,经过专业评估后可在原集中隔离点继续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若造成交叉感染的风险因素在原集中隔离点难以消除或在短期内难以判定,应将相关风险人员转移至其他集中隔离点。

期间做好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健康监测,并在第1、4、7、10和14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标本应采集鼻咽拭子,第14天应采集人员、物品、环境(包括鼻咽拭子、手机表面、枕头表面、卫生间门把手等)标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开展终末消毒。

对集中隔离点内被污染的区域、特别是公共区域(如电梯及按钮、开水间把手、各种房间门把手、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阳性人员居住的房间、高频触摸的物体表面及室内空气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附录A进行终末消毒,消毒后可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 774-2021)进行消毒过程及消毒效果评价。

(五)加强集中隔离点改造和管理。

要对集中隔离点发生交叉感染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抓好问题整改。

因设施设备等硬件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无法整改到位的应取消其集中隔离点资格;因集中隔离点感染防控制度要求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强集中隔离点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确保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

隔离点核酸阳性者转出方案最新4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进一步加强隔离人员管理,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宁陕县隔离人员新冠核酸阳性检出者转出方案。

一、制定目的

进一步理顺隔集中隔离点工作机制,规范突发情况处置流程,强化各部门之间配合,及时堵塞漏洞,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出现阳性结果

三、应急措施

1.明确转运方式与转入地。

隔离人员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阳性结果,立即启动预案,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县医院组织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医院负压病房实施隔离救治。

转运车辆要求如下:

(1)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

(2)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转运后及转运下一例患者前应对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3)转运重症病例时,应随车配备必要的生命支持设备,防止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病情进一步恶化。

2.做好转运途中安全防护,谨防疫情扩散。

各隔离点要提前做好阳性患者转出路线设计,尽量减少与进入路线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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