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财务科科长总体负责联络协调。
(2)原则上不在住院处、记帐处进行费用补录,以防止出现帐目混乱。
(3)当系统停止运行超过24小时,对普通出院患者,推迟出
院结算时间。
对急诊出院的患者应根据病历和临床护士工作站记录,进行手工核算,出具手写发票。
(4)在网络停止运行期间,出院患者急需结算时,应由该科护士工作站追查是否还有正在进行的检查项目,并向出院结算处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后,方可送交结算。
4.医生工作站的协调
(1)医生工作站由医务科组织协调。
(2)电子病历系统中处方、医嘱、病历、检验、检查申请单一律采取纸质手写方式。
(3)出院带药由主管医生负责掌握经费情况,如出现费用超支时原则上不予带药。
(4)对即将出院或有出院倾向的患者,主治医师要在检查申请单上要注明。
(5)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医嘱等纸质信
5.护士工作站的协调
(1)护士工作站由护理部组织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所有费用执行情况。
(3)详细填写每位患者的药品请领单(包括姓名.住院号.费别、药品名称及用量),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科室补录医嘱,启一份送药房作为领药凭证。
(4)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纸质信息。
6•医技检查工作协调
(1)医技工作站由医务科组织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PACS、LIS等信息系统转入手工方式。
(3)在网络停运期间应详细留取、整理检查申请单底联。
(4)网络恢复后根据手工检查单登记,通过手工记价补录患者费用(注意与收费处、临床科室联系沟通)。
(5)对即将出院或有出院倾向的患者,检查科室应及时通知科室或住院处沟通费用情况。
7.药房工作协调
(1)药房工作站由医务科组织协调。
(2)严格按照信息中心通知的时间及要求进行操作。
(3)准备好纸质药品价格表,以便手工划价,并及时更新。
(3)网络故障时,门诊根据医生的手工处方划价、发药;住院根据临床科室提供的药品请领单发药。
(4)网络恢复时对门诊手工处方统一交收费处进行补录,对住
院临床科补录的药品医嘱进行发药并确认;同时与发药时药品处方、请领单内容详细核对,如发现内容不符,须详细追查。
(5)网络恢复后对出院带药等其他纸质处方及时进行确认。
各工作站接到重新运行通知时,需重新启动计算机,整体网络故障的工程恢复工作,由信息中心严格按照服务器数据管理要求进行恢复工作。
七、应急数据恢复工作规定
1•当服务器确认出现故障时,由网络管理员按《数据备份恢复方案》进行系统恢复。
2.网络管理员由信息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恢复。
当人员变动时应有交接手续。
3.当网络线路不通时,网络管理员应立即到场进行维护,当光纤
损坏时应立即使用备用光纤进行恢复,交换机出现故障时,应使用备用交换机。
4.对每次的恢复细节应做好详细记录。
5.平时应定期对全系统备份数据要进行模拟恢复一次,以检查数据的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