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④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汛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10.应急结束
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的结束需经有关的权威部门宣布,并注意区别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
11.抢险物资补充
抢险物资根据当年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同时根据汛情及时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达到一定年限的及时予以更新,确保防汛物资能及时拉得出、用得上。
12.调查与总结
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工程部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②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③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13.应急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对暴雨后易积水点,采用潜水泵等设备临时排除积水。
14.通信与信息保障
可通过电话、传真机、网络、微波通讯等方式联络,工程经理。
15.抢险与救援保障
1人员保障
2建立业余抢险队伍。由各班组骨干组成。
3人员伤亡,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16.专业保障
1对供电系统,一旦出现倒杆,吹断高压输电线路等,及时向供电分公司报告。
2环境卫生:出现灾情,工程部要认真做好卫生工作,确保清洁,灾后配合防疫部门进行消毒防疫。
17.治安与医疗保障
1治安保卫。一旦出现灾情,工程部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18.物资与资金保障
1按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储备一些物资,作为现场抢险物资;由工程部提供资金保障。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区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须立即补足。
19.社会动员保障
一旦出现灾情,工程部应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抗灾命令,立即抗灾。发生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后,首先应采取自救措施,减少损失,同时请求援助,再由专业队伍处置,如果事态继续扩大,则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全力抢险救灾。
20.监督管理
1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应急、报警电话等。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开会学习等,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风险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2培训,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防汛知识培训,提高防汛人员的业务能力。
3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明确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4积极参与镇、区组织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21、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奖惩制度,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22.预案管理
①预案的修订原则上每二年对预案进行一次修缮,必要时可作随时调整。
②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③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④防汛防台预案:对台风、暴雨、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