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申请外出疫情重灾区一律不予批准。
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外出报备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防控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不出县、不出市)
全体教职工非必要不要外出旅游、出行或出差。
尤其是不要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本土病例的地区。
确需外出的,出行前务必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并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准确记录自己的活动轨迹,并提前向学校报备。
二、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1.教职员工外出审批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员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2.因公、因私外出到本县、市以外的教职员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县教体局报备。
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3.疫情防控期间,公假取消;午间,教师不再外出。
4.教师请假直接找常务副校长侯晓慧。
5.教师请假流程(县内):
(1)请假教师,先找常务副校长说明请教事由,然后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教师请教备案》;接着,找隶属年级主任签字,最后,校长审批。
(2)请假返回后,找常务副校长销假,出示行程码,销假需要在备案存根页签字。
6.教师请假流程(县、市外):
(1)请假教师,先找常务副校长说明请教事由,然后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教师请教备案》;接着,找隶属年级主任签字,最后,校长审批,报县教体局报备签字。
(2)请假返回后,找常务副校长销假,出示行程码,销假需要在备案存根页签字。
7.严格履行学生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1)学生在校期间外出由班主任审批,填写学生请假条。
学生出校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来到后与班主任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2)外出到本市以外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年级主任——学校分管领导报备。
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3)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主管教育部门审批。
8.外出注意事项
(1)有发热、干咳、无力症状的不允许外出,及时到医院就诊。
(2)外出本县、市以外的师生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3)外出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4)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外出地点存在风险等级随时调整的可能,已在外地的师生、家长要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5)外出师生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
需要变更的,需按照审批流程报告。
(6)外出师生要自觉做好健康监测,并每天申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当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据实报告情况,切勿隐瞒病情。
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外出报备制度5
各乡镇和人民政府,xx区、xx区、产业集聚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多地出现燃点、暴点,中高风险地区明显增多,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控制人群聚集,消除疫情风险隐患,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离退休职工及家属,暂停各种形式的走亲访友、公务出差,非必要不离灵,并积极动员在外亲属非必要不返灵。
二、确因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需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外出请假报备程序,节假日、公休日也要报备。
三、县级领导和各乡镇(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必须外出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假。
四、干部职工外出前,须提前三天向主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并向属地报备;科级干部外出前,除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