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疫情应急处理
(一)设置应急区域。在赛事承办场地设立临时隔离区,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做好个人防护。
(三)应对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人员。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应要求及时佩戴口罩,实施临时隔离观察,立即安排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其他人员做好自身防护。
(四)应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当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送定点医院就诊,配合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的判定、追踪和管理。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比赛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六、加强人员培训
各赛事承办单位确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并参加当地疾控中心组织的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掌握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七、落实主体责任
赛事承办方责任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市运会赛事执行单位直接承担赛事筹备组织工作的,履行承办方责任。赛事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压实防控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场所通风消毒、体温检测、人员流动控制,聚集人员劝散,以及个人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八、建立熔断管理机制
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启动熔断管理机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叫停比赛进行,将疫情处置控制在合理范围。
比赛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5
体育活动赛事疫情防控实施方案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形势,保障广大参赛者和裁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此次赛事活动安全、健康地开展,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前准备
(一)参赛人员需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如口罩、便携式速干消毒剂、纸巾、手套。
(二)参赛人员出发参赛前需先行在家自测体温,超过37.3℃需向指导教师报告。
(三)参赛人员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需全程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离,抵达赛场后需及时洗手消毒。
(四)参赛入场选手及裁判员之间注意保持距离,并在
参赛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赛场疫情防控
(一)通风消毒,比赛前,按相关防疫规定对赛场、门道、门把手、桌椅、场地等进行全面消毒通风。
(二)设立体温监测点,在赛场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实施“逢进必检原则”,体温超过 37.3℃者拒绝入场。
三、应急处置
(一)赛前检测,参赛者及裁判如出现身体不适,立即告知赛场疫情防控小组,由疫情防控小组上报防疫机构,并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
(二)竞赛期间,如参赛者及裁判如出现身体不适,立即告知赛场疫情防控小组,由疫情防控小组上报防疫机构,并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
(三)设置消防巡逻小组应对赛场消防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