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进入中考和高考时间段了,刚好又在疫情期间,需要提前制定好应急预感,以免突然新冠疫情导致无法控制,造成病毒传播,下面是有关中考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范文,欢迎阅读。
中考高考考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1
为了科学、有效、及时控制和应对我区高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治疗,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高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规范性,确保我区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冷静应对,有效控制;科学规范、依法处置。
二、制定依据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其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高中学校或高考考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文中所指“高考期间”即20xx年6月7日至6月8日。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在区、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防城港市防城区普通高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城区卫健局疾控基卫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信息小组、驻点工作小组、消杀小组、后勤保障小组。
(二)主要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处置高考期间在各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
2.建立疫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中学校或考点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高考期间,责任报告人和相关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必须畅通,坚持领报告制度。
3.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防联控,取得专业支持和技术保障,及时妥善处置解决问题。
五、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事件:考试期间,多个考点或同一考点多个考场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二)二级事件:考试期间,同一考场内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三)三级事件:考试前,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
六、处置预案
(一)一级事件处置预案
高考期间,多个考点或同一考点多个考场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1.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考点应在区疾控中心的协助下,先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对涉事考场或考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待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发展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后进行妥善处置。
3.对于涉事考点或考场中止的考试工作,根据我区本年度高考试题命制情况,待报上级教育部门后按教育部门的方案进行处置,包括是否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考试等。如涉事考点或考场不宜继续进行考试的,经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可启用备用考场或备用考点。启用备用场特别是备用考点时,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做好考生的转移工作,并对考试的各项相关工作进行无缝衔接,严防试卷泄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4.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业人员对涉事考场或考点、有关人员所到场所(如教室、宿舍、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消毒。考点应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管控和发热者管理,对已排查出的考点或发病师生所属学校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进行隔离观察。出现发热的师生由专人专车送到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
(二)二级事件处置预案:
高考期间,同一考场内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时:
1.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考点应在区疾控中心的协助下,先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对涉事考场、有关人员进行隔离,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待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发展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后进行妥善处置。
3.对于涉事考场中止的考试工作,需报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按照上级相关处置要求执行,包括是否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考试等。如涉事考场不宜继续进行考试的,经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可启用备用考场。启用备用场时,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做好考生的转移工作,并对考试的各项相关工作进行无缝衔接,严防试卷泄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4.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业人员对涉事考场、有关人员所到场所(如教室、宿舍、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消毒。
5.考点应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管控和发热者管理,对已排查出的考点或发病师生所属学校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进行隔离观察。出现发热的师生由专人专车送到当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三)三级事件包括:
高考前,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
1.高中学校负责人或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视事件发展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2.考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送医治疗。后期可根据考生病情发展及本人意愿,由当地卫生健康、疾控、教育部门评估其是否可参加本年度高考。若可正常参加考试的,可安排在发热考场进行考试。若经治疗病情无好转,经有关部门评估不适合参加考试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学校负责做好考生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同时做好家属的接待和解释工作。
3.考务人员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应暂停教学或考务工作进行居家观察,其所在学校的教学工作或所在考点的考务工作由其他备用人员接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