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发20xx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及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以及我市工作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属地责任的常态化防控原则。
各有关单位及各考场务必压实主体责任,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协调配合,确保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严谨细致做好考试期间防疫工作,全面统筹协调考试全过程的疫情防控工作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成立我市20xx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及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人员名单(略)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我市20xx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防疫各项工作,督促指导各考场严格按要求做好考试期间各环节防疫措施,以及负责考试涉疫突发紧急事件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及考务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科,由刘晓黔同志担任组长,考务工作小组设在市卫生监督所,由张杰同志任组长。
二、细化防疫措施
(一)考场及时间安排
20xx年xx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2、13、19、20、26、2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考场设置如下。
(二)考前准备
各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通知提醒参加考试的全体考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提前申领“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
如有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生入场时出现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的,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追究责任。
2.考生应于9月4至27日间登录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熟读“考生须知”。
考试当天应出示粤康码及行程卡、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积极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经学校审核合格后,才能进校考试。
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外科口罩,注意手卫生,人机对话考试考生同时需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
3.做好交通规划,尽量绿色出行。
自驾汽车的应把汽车停放在学校周边公共停车场,步行至校门。
(三)考场部署(各考场具体负责)
1.考务工作人员健康摸排。
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应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须符合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要求。
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体温正常48小时后方可上岗。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务工作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有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场要佩戴医用口罩,实行进门测温,体温异常严禁进入。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原则上不得安排参与考务工作。
2.疫情防控培训。
各考场应提前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专题培训,明确疫情防控技术和工作要求,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各考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室,配备专业人员,用于初测体温≥37.3℃考生的体温复测和待送考生停留。
临时隔离室应靠近出、入口处,采光和通风良好,配备基本防护用品和洗手设施,设立醒目的“隔离室”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
临时隔离室的工作人员须穿戴工作服、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4.物资准备。
各考场除考试必须使用物品以外,还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测温枪、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原则上考生自备)、水银温度计、75%消毒酒精、含氯消毒剂、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确保满足防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