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员进出通道、安全检查等关键岗点设置手持体温检测仪、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等防疫物资设备。
5.试室布置。
试室内座位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增加横向和纵向距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备用试室。
6.考场清洁消毒。
考试前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全面的环境清理和预防性消毒,重点包括试室、洗手间、垃圾站、电梯、楼梯、就餐区等,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7.体温测量和查验资料。
考试当天,安排专责人员负责查验健康码、检测报告和开展体温测量。
人员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正常进入考场。
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体温≥37.3℃或有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不能参加考试。
8.考后防控工作。
考试结束后,要求考生按照监考老师指令有序离场;监考老师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距离。
所有考试结束后,全面做好考场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杀工作,按标准要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将整洁、安全的环境交还考试机构。
考务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做好口、手部卫生,错峰有序、间隔式就餐(1米以上),同向而坐,避免交谈。
所有餐饮需单独包装、直接配送,独自食用,不得分享。
三、应急保障预案
考试期间,若出现考生身体异常,立即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相关防控措施,有效处置,防止疫情蔓延。
如有以下情形发生,严格按照应急保障预案处置。
情形一:查验区或考场发现发热(体温≥37.3℃)人员。
处置方案:在查验区或考场发现发热人员时安排在查验休息区或留观室进行短暂休息(3-5分钟)后再次进行测量(水银温度计腋下测量),立即派专人将发热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并对考生进行现场采样和紧急检测,同时进行现场流调(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安排流调人员进驻)。
实验室核酸结果出来前安排发热人员在留观室休息等候,若实验室核酸结果为阴性并经现场流调人员综合判断排除新冠肺炎,应建议其尽快到附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若实验室核酸结果为阳性,则按情形二处理。
处置过程应尽量减少对其他考生的影响。
考试期间,考官和考务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执考和考务工作并送考点留观室,后续处置程序同上。
情形二:排查病例出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结果。
处置方案:若发热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应立即报告,启动疫情处置程序。
关键处置环节包括:
1.立即联系120将患者送至定点医院(市四医院)隔离治疗;
2.上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是否暂停所有考试工作和封锁考点进行评估,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是否取消后续考生考试;
3.由现场流调人员迅速确定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并按相关管理规定,联系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安置;对列入“一般接触者”的其他考生及考务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健康告知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4.对该病例所涉及的区域进行终末消毒;
5.做好媒体沟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负责组织撰写事件整体处置工作报告,报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大型考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为建立健全考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平稳有序、公平公正进行,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主要职责
1.安排部署所负责考点考生以及涉考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自我防护、健康监测、登记审核工作和入场检测、消毒通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