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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门诊发现新冠病人的应急预案流程4篇
大小:22.22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10-28 10:26:00 15.47k 14.85k

3、防保科负责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患者活动轨迹、接触范围,确定科内医务工勤人员、其他患者及陪属有无接触暴露史,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密切接触者。

4、护理部负责安排科室护士及保洁员对普通诊疗场所或病区内环境、应急隔离病房进行终末消毒处理。指导隔离病区内护理工作开展,同时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根据情况进行应急支援。

5、总务科负责安排院内环境消杀工作人员规范防护后,对污物电梯、患者院内活动轨迹及停留地点等进行全面消杀,规范收集并转运医疗废物。

6、医学装备科负责保障防护用品及消毒物资的储备及供给。

五、保障措施

1、强化培训医院和科室应加强人员新冠相关知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新冠的诊疗指南、防控方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感染扩散。

2、密切监测各科室严格按规定对科室工作人员、病员和家属常规开展新冠健康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处置。

最新门诊发现新冠病人的应急预案流程3

为有效应对新冠可能出现的局部暴发疫情,做好新冠局部暴发疫情的的医疗救治工作,按照《应对新冠局部暴发疫情工作预案》、《新冠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针对新冠局部暴发疫情合理安排和调度医疗资源,在前期救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更加科学、有序、规范地开展新冠局部暴发医疗救治工作,努力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病例的发现、诊断、治疗和院内感染控制能力和水平,提高救治能力,降低病死率,把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冠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应对新冠局部暴发疫情工作预案(试行)》、《新冠防控方案(第六版)》等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局部暴发疫情的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架构及分工

应对新冠局部爆发的医疗救治组织架构分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救治专家指导组和医疗机构三个部分,形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专家组指导,以定点医院为重点、后备医院为辅助、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救治网络。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建应对新冠局部爆发疫情医疗救治专家组和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后备收治医院,市级专家组、定点医院与前期保持不变;协调跨市会诊、组织专家指导救治新冠确诊患者;培训市级和市级医疗救治专家队伍并组织专家对后续病例进行诊断。

2.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同级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应对新冠局部爆发疑似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制定完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调整充实本地专家队伍;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的预检分诊、会诊、转院和转运程序,确保新冠医疗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医疗机构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应对新冠局部爆发疫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隔离病区设置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设置和管理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和隔离留观病房。

2.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应充实救治专家组成员,按照《新冠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要求开展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3.后备医院。后备医院应参照定点医院标准设立,在疫情出现局部暴发迹象,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开始大量增加时,立即动员和启用后备医院。

三、诊疗要求

(一)医疗救治应急准备

1.市、县级定点医院要做好床位、医护人员和救治设备等准备,确保应对局部暴发疫情的医疗救治能力。市、县级专家组保持应急状态,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局部暴发疫情。

2.建立规范合理的预检分诊、转院和转运程序,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隔离留观病房;加强医疗机构新冠防控技术方案培训。统筹医疗卫生资源,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启动和增加后备医院,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救治能力,确保新冠医疗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3.各县区积极开展应对新冠局部暴发疫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原则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继续设置发热门诊,同时设置隔离留观病房;其他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应设置预检分诊点,切实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二)确诊病例救治

1.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确诊病例继续在人民医院进行医疗救治,防止重症和死亡发生;根据救治需要,及时扩充收治能力;重症病例经省级专家组会诊、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及时转至省级定点医院。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按照要求开展隔离、消毒和防护工作,全面落实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

2.重症救治。市级定点医院要在传染病病区设立专门的重症监护室以救治重症患者,配备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和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等必要设备。按照“四集中”救治原则,重症病例经省专家组会诊同意后,全部集中到省级定点医院集中救治。

3.坚持中医药在新冠救治过程中的深度参与。各点定医院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完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

(三)出院管理。

定点医院收治的确诊患者经过积极治疗后,符合《新冠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的,经医疗机构专家确认后即可出院。新冠出院患者要全面实施“三段式"接续管理,即定点隔离休养、居家医学观察和健康随访。

(四)信息报告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新冠局部爆发的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及转归情况,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网络直报,不得漏报、瞒报、缓报和谎报。严格执行传染病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未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不得发布死亡信息。

(五)感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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