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审核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申报信息、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按要求向丝博会执委会展览部如实申报。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配合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
(2)做好本单位负责区域的日常消毒和人员防护工作。
(3)配合xx国际会展中心对公共区域的日常消杀工作。
(4)丝博会结束后需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随访14天,并将随访情况汇总后报丝博会执委会展览部。若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入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病例,请及时告知丝博会执委会展览部,以便尽快配合卫健部门早期排查相关接触人员。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本届丝博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执委会领导下的三级管理模式,具体由执委会疫情防控部统一指挥,组织实施各展览区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人员构成
部长:xx会展中心资深经理
2.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第五届丝博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督促、组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小组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按照分工和职责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任务。
(2)协调公安、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展览部、展馆等部门按照《第五届丝博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责任。
(3)负责协调解决展览现场、会议现场、各项活动举办地、国内外代表团驻地发生的疫情等重大事件,并及时报告丝博会执委会和省政府。
(4)指导各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丝博会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3.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卫生健康委:在疫情防控部的领导下做好丝博会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公安、展览部、展馆等部门做好丝博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监督工作,及时处理会期发生的疫情突发事件。
(2)公安:负责配合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展览部、展馆等部门做好丝博会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疾控中心:负责提出丝博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化建议,指导公安、展览部、展馆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监督工作;及时处理现场发生的新冠疫情防控突发事件。
(4)展馆:负责与公安、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展览部、展馆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安全检查,确保展馆的各类设备、设施处于安全良好运行状态。
(5)展览部:负责与疫情防控部共同制定丝博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联系对接卫生健康委、公安、疾控中心、展馆等部门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展馆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
(6)保安: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小组进行定时、不定时巡查,维护丝博会现场展览秩序;配合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工作;配合门禁区域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及票证;保安人员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执法,微笑服务,积极配合并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小组任务分工
(一)协调小组。负责展馆现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咨询解疑工作。及时接收执委会各类文件指令并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集现场各类信息,及时将每日情况汇总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联系各方,确保政令畅通。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安排通知各类会议。(牵头单位:xx国际会展中心)
(二)巡查小组。负责布展、开展和撤展期间所有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和督促,发现未按要求落实的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负责对进入场馆所有人员佩戴口罩情况、保持人际间距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防控风险及时督促改正或发放口罩;负责建立丝博会执委会、xx国际会展中心和服务商、参展商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的奖惩机制。(牵头单位:xx国际会展中心)
(三)筛查调度小组。负责维护门禁区域正常秩序,协调指挥并监督检查门禁区域有关各方查验人员健康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及票证、车辆证件,严禁不是“绿码”和无票无证人员、无证车辆进入场馆;合理调度各展馆门禁出入口的人员进出密度,预防踩踏、拥挤、聚集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四)信息小组。负责落实所有布展/参展/观展人员的实名认证;负责收集所有参展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申报信息、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每日健康监测信息;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负责与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对接防控工作要求。(牵头单位:陕西省会展中心)
(五)宣传小组。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负责对展览活动所有参与人员的疫情防控培训工作;负责实名制购票、观展须知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宣传。(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六)消杀小组。负责xx国际会展中心场馆、会议场所和展位消毒、通风措施的具体落实。(牵头单位:xx国际会展中心)
(七)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准备,负责餐区的准备、管理;负责疫情防控设备维护,保持设备运转正常。(牵头单位:陕西省会展中心)
(八)医疗保障及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丝博会及活动期间所有人员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丝博会及活动期间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及突发卫生事件处置,包括发热病人及疑似病例的初步排查、隔离、处置及转运等工作。(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五、防疫培训
(一)丝博会执委会、xx国际会展中心、参展商、服务商等都需要安排防疫专干,由防疫专干参加所有的防疫知识和操作培训,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确保各相关主体的防疫工作落实到位。
(二)提前多途径公告丝博会开放具体时间、购票方式、展览活动计划、观展须知、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等内容,在丝博会筹备过程中,及时把活动的疫情防控信息向参展参会人员进行告知,并纳入相关宣传资料,确保所有进馆人员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xx国际会展中心现场设置防疫警示标识,明确参观须知、疫情防控要求、临时隔离区和医疗服务点的位置及联系方式,做好现场的疫情防控宣传。场馆入口、过道、洗手间、餐饮区、展台、洽谈区、主要通道、馆外醒目位置张贴提示牌、地贴等进行引导提示。丝博会期间,通过循环广播和现场工作人员引导等方式进行防疫宣传和提醒。倡导观众分散参观,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对不文明行为予以制止和劝导。在展览活动期间,对当日信息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在醒目位置发布场馆的瞬时客流情况。
(四)丝博会执委会、xx国际会展中心、参展商、服务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人员开展系统的防疫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健康申报和健康监测、展馆出入通道、进馆流程、用餐安排、消毒用品使用、公共场所清洁、垃圾处理、紧急情况处置和闭馆后的工作安排等,做到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是合格的疫情防控人员,并具有及时应对疫情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应急演练
(一)为全面检验疫情联防联控处理能力,以保障丝博会顺利开展,在丝博会正式开始前,建议开展疫情防控联合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包括:丝博会执委会、疾控中心、公安保卫部门、丝博会执委会展览部、xx国际会展中心、服务商、志愿者等。应急演练全程模拟真实开展状态,模拟各类人员的进馆流程;同时模拟出现体温异常、呕吐污染源、使用非智能手机、忘带身份证、无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观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做到对疫情防控及安全保障工作全面、细致的检验。
(二)如遇疑似新冠病毒肺炎症状的情形:体温超过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拒绝进入场馆,由专人将其送至临时隔离区,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建议配备移动测温设备,一旦发现场馆内有发热人员,应立即走隔离通道至临时隔离区或医疗服务点进行处置,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迅速开展xx国际会展中心的消毒、人员隔离等相关防控措施。
七、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及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严密的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协调并做好丝博会的防疫安全工作。
(二)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利用线上、线下等渠道开展实名注册,及时收集各参与方人员信息,建立信息库。加强对境外展商、观众的线上服务,通过云展、网上会展的方式为其观展、交易、洽谈提供便利。提前采购足量口罩、消毒水、洗手液、温度计等防疫物资。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防疫知识培训,指导其正确掌握消毒剂使用、公共场所清洁、紧急情况处置等技能。落实工作人员发热“零报告”制度,每天询问了解工作人员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