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管护长效化。
参与改厕的村庄都要加强对无害化卫生厕所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农村改厕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及时到位,避免重复改造和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运作市场化。
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或个人多方参与改厕检查维修、定期收运、回收利用等工作。
实行必要的有偿服务,建立完善管护服务价格补偿机制。
三是农民主体化。
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要求,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改厕后续管理和维护。
培养农民群众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共同珍惜和维护自己的美好家园。
四是责任明细化。
加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后续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明确镇、村各级责任,做到责、权、利统一。
厘清部门责任,调动社会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合力。
五是统筹一体化。
要将农村改厕和污水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脱贫攻坚等工作统筹考虑,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和设备,实现绿色、环保、低碳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引导农民正确使用改厕。
改厕完成后,各村要制作使用明白纸,并在厕所明显位置张贴,告知农户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要坚持节约用水,尽量控制冲厕次数和水量。
严禁将生活废水倒入化粪池。
要避免卫生纸、报纸、菜叶、食物残渣等扔入便器,以免造成堵塞和影响发酵效果。
严禁在厕所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冬季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保暖措施,防止厕具产品和配件发生冻裂。
(二)建立厕具维修服务体系。
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原厕具中标供应企业或其他经营者成立维护服务公司,在各村设立服务网点,配齐维修工具和厕具零配件,公开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服务电话,低价有偿向农民群众提供厕具维修服务。
也可依托厕所粪液清运处理公司开展厕具及配件维修服务。
卫生厕所出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各村要积极协调监督厕具产品及配件供应企业和施工单位,按照中标合同承诺的质保期和质保范围进行维修。
在产品、工程质保期质保范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维修费用由供货企业或者施工单位承担;超出质保期质保范围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农户承担。
(三)因地制宜建立管护组织。
各村要认真总结改厕后续管护试点经验,坚持市场化、社会化运作,因地制宜选择管护模式,对改造后的厕所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一是分片区成立农厕服务点,配齐维修工具及厕具零部件,确定专门人员开展抽厕和维修管护;二是依托现有城乡环卫一体化现有队伍设备进行改厕后续管护服务;三是依托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注册成立旱厕改造清运公司进行改厕管护清运服务;四是整合原有人员和运输工具等开展改厕管护服务。
各类改厕管护组织要达到“十有”建设标准:即有场所、有牌子、有车辆、有人员、有电话、有制度、有经费、有配件专柜、有活动记录、有粪液利用。
(四)搞好粪液粪渣处理利用。
严禁将粪液粪渣随意倾倒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鼓励现有堆肥厂进行升级改造,接纳改厕后的粪液粪渣,并进行资源化利用。
可由政府或企业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将收集的粪液粪渣作为有机肥使用。
对有使用需求的散户,可配发小型抽液设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导农户自行抽取粪液粪渣,自行施肥。
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粪液粪渣综合利用模式和生产技术,鼓励采用多种合作模式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做好粪液粪渣后续利用和水肥一体化结合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各村要将改厕长效管护机制作为改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继续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厕具维护、粪便收运处理、有效利用的组织领导,全过程全方位抓好农村改厕工作。
各村要定期组织改厕后粪液粪渣清掏处理工作,严禁出现管道阻塞或漫溢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