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学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学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根据县教育局要求,继续深入做好我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暑假,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寒假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一、成立寒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镇中心小学20XX年寒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实施方案
(一)加强信息上报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寒假期间学校继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自放暑假之日起,教师每天8点前通过工作群,上报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和外出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学校。学生每天8点前通过班级群接龙上报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及外出情况,班主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有异常情况及时通过工作群上报情况。
(二)严格落实师生请假制度。
因春节期间人口流动性强,考虑到校园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学校按县教育局要求严格管控师生外出。寒假期间师生无极特殊情况不得出行至XX市域外,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出行XX市域外的师生要及时并提前3天上报学校备案,学校上报到教育局,经教育局同意方可出行。
出行前师生要将出行时间、车次、目的地等信息如实上报学校,师生返回后,要第一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按照社区(村屯)要求做好隔离和核酸检测,并按照县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执行。如未按规定出行,隐瞒不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三)外出师生返校前注意事项。
因特殊原因需出行XX市外的师生,要提前规划好返程时间,确保提前14天返回,返校工作或上课时要超过当地政府、社区要求的隔离期限,以免影响春季正常开学。凡因不及时返回,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工作和学习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对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的防控要求
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自XX市域外返回,教师和学生按以下要求落实。
1、在寒假期间,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从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回,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和社区,并按社区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自行活动。禁止在隔离期间与教师本人或学生接触。
2、对于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从低风险地区返回,需要向学校和社区报告、扫码、测温,按当地乡镇政府、社区要求,不需要隔离情况下,方可自行活动。
(五)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度。
寒假期间,学生健康情况每日要按要求上报班主任,班主任上报政教处。教师健康情况通过学校工作群上报,由各包保领导负责统计。如有师生有外出XX市外的,每日需将体温情况早、晚上报包保领导和班主任,以使学校随时掌握师生健康情况。
(六)严格校园出入管理。
寒假期间,一律严禁校外人员私自进入校园。任何人员需要进入校园,需经带班领导同意,并登记测温后,方可进入。
(七)严禁聚会,做好个人防护
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参加人员比较密集的活动,严禁与XX市域外人员接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保持好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
三、工作要求
1、全体师生要本着顾全大局、服从大局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好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松懈,全力以赴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在寒假期间,凡不按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责任自负。
学校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一、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主动抢险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2、迅速报告、及时处理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灾害事件工作。
3、依法管理、强化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预防为主、保护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