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消防管理
4.1X线机室除了保证机器所需的面积外,还必须有足够的余地,做到环境宽敞、通风良好,以保证正常工作和机器的散热。
4.2中型以上的诊断用X线机,应设置一个专用的电源变压器。
为保护高压电缆,X线机用的电缆应敷设于电缆沟内,缆沟应封闭,防止老鼠咬坏电缆。
4.4控制台应置于空气流通、整洁、干燥的场所,切忌潮湿、洒水并应定期检查和保养。
4.5组合机头散热不强,其连续工作时间不可太长,温度高时,可用电风扇帮助散热。
4.6高压发生器及机头不应随意打开观察窗口和拧松四周的固定螺丝,以防落入灰尘。
4.7在工作中要经常察听高压发生器或机头是否有异常声响,如有吱吱或啪啪的放电声,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维修。
药库、药房、制剂室消防管理5.1药库5.1.1药库位置应设在医院一角,不得与门诊病房等病员密集的地方毗邻,不得靠近胶片室、手术室、锅炉房等建筑。
5.1.2易燃药品或含有较多易燃品的药品,如酊剂、醑剂等,应分放在不燃材料砌成的药品架中,乙醚应避光储存,室温不超过28℃。
5.1.3在储存乙醚、乙醇、二甲苯等易燃品时应分库或单独存放,并有排通风设备,开关、照明应设在室外,中药库中存放大量中草药时,应定期翻堆、散热,以防自燃。
5.1.4药品储存时,氧化性的药品与乙醇、丙醇、乙醚等易燃药品等不得混放,应分间储藏;苦味酸、叠氮钠、大量的片剂,亚硝异物酸等药品应单独存放;叠氮纳应储存在沙盘内,高锰酸钾、重铬酸钾、双氧水等氧化剂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5.2.1含醇量高的酊剂、醑剂等,大包装存量不宜超过日量。
乙醇、乙醚等易燃液体以日量为宜,乙醇等易燃液体以ml瓶装为宜,配方配制高锰酸钾等氧化剂时,不得用纸袋包装,并不得与其他药品配伍或混放。
5.2.2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相互作用后有着火或爆炸危险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氧化剂与可燃品、苦味酸与金属盐等药品均属配伍禁忌,苦味酸应溶成水溶液配出,不宜将苦味酸结晶直接发出。
5.2.3药房内有大量废弃的纸盒说明书等可燃物品,应集中放在金属桶中,不得随地乱丢。
5.3制剂室5.3.1制剂使用的乙醇、丙酮等易燃溶剂,应分室储存,远离明火热源;液状石蜡、酊剂、凡士林等应注意保管,与明火及性质相抵触的药物进行隔离。
5.3.2使用火棉胶套封口时,应在排气罩下进行;剥下的零星火棉胶必须放在有盖的搪瓷桶内;废火棉胶应及时处理掉或浸没在水中。
5.3.3配制比例乙醇溶液时,注意不得破碎、外溢,出现意外应立即打开门窗、熄灭明火。
生化检验室消防管理平面布置
6.1.1生化检验室不宜设在门诊病人密集的地区,也不宜设在医院主要通道口。
6.1.2试剂橱应放在室内一角,电烘箱,高速离心机应设在另外一角。
6.1.3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使有毒、易燃气体蒸气能及时排出。
6.2.1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体应放在试剂橱底层阴凉处;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等氧化剂与易燃有机物必须隔离储存,不得混放;乙醚应避光储藏,未用完的不能储存在普通冰箱,以免发生爆炸。
6.2.2用作防腐剂的叠氮钠有爆炸危险且,应包装好放在黄沙桶内,专柜保管,平稳防震,双人双锁,苦味酸应先配成溶液后存放,避免触及金属。
6.2.3试剂标签必须齐全、清楚,以防弄错后发生异常反应引起危险,应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清理。
6.2.4乙醇用量较大应另室单独存放,有液化气的也应分室储存。
6.3.1多次回收套用溶剂,应注意产生过氧化物的危险,特别是乙醚。
6.3.2使用各种烧瓶,瓶内外均有可靠温度计。
6.3.3使用烘箱操作时,含有易燃溶剂样品不得用电烘箱烘干,可用蒸汽箱或真空烘箱,严格按说明书操作注意事项执行。
6.3.4加热用酒精灯的点火灯头应为瓷质,不得用铁皮;正燃烧的酒精灯不得添加酒精;熄灭酒精灯火焰时应加盖熄灭,不得口吹;必须使用的电炉采用封闭半封闭式;玻璃仪器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而应下衬专用石棉网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消防安全规程、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卫生局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检查、指导、监督、考核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制定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对下属各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制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监督考核落实。
四、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根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督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考核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消防保安责任制和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对各部门重大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关资金投入,消防安全技术装备,消防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所属部门发生的各种消防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