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所有从业人员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证明和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返岗,返岗后每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做好健康监测,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每日早晨、中午体温检测,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
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
将疫情防控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常识纳入员工复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要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三、场所管理
(一)健全防控应急机制
各场所应制定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场所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和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安排落实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及时劝导疏散密集人群,排除疫情风险,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二)严格各项防控措施
以上场所开业前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并须设置单独房间(包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备用
恢复营业和开放后,应严格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疫苗应种尽种、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在收银台和门口等待扫码入场区域设置“一米线”,防止人员聚集
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日常消毒,尤其是电脑设备、游艺游戏设备、点歌机话筒等使用频次高的物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四、强化责任
(一)明确防控主体责任
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岗定责,明确场所第一责任人、场地巡查负责人、防疫岗负责人、消杀负责人等岗位职责人员的姓名和主要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开公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各区、县(市)文旅主管部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要加大疫情防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凡未达到要求的经营单位,一律不得恢复营业和开放
(三)广大市民应强化自身健康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但暂未接种的市民,请积极主动前往接种点接种疫苗
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xx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发现有疫情的场所,将立即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