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预案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疏散预案1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预案的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全员学习培训、定期实战演练、不断修订完善。
2.预案根据设定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场所的危险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以下五级:
(1)一级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无人员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小的普通建筑火灾的预案;
(2)二级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3人以下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大的普通建筑火灾,燃烧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等特殊场所火灾的预案;
(3)三级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等特殊场所火灾的预案;
(4)四级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等特殊场所火灾的预案;
(5)五级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30人以上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等特殊场所火灾的预案。
3.按照单位规模大小、功能及业态划分、管理层次等要素,可分为总预案、分预案和专项预案三类。
4.预案编制应成立预案编制组,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预案编制工作组。
5.单位应编制总预案,单位内各部门应结合岗位火灾危险性编写分预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编写专项预案。
6.多产权、多家使用单位应委托统一消防安全管理的部门编制总预案,各单位、业主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分预案。
7.预案评审通过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以正式文本的形式发放到每一名员工。
8.预案应明确最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列表,表中含有着火地点、火灾事故性质以及火灾事故影响人员的状况等。
9.预案应明确单位的指挥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任总指挥,消防安全管理人任副总指挥,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具体组织实施。
10.预案宜建立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不在位的情况下,由当班的单位负责人或第三人替代指挥的梯次指挥体系。
11.预案应明确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防护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行动机构。
12.单位制定的各级预案应与辖区消防机构预案密切配合、无缝衔接,可根据现场火情变化及时变更火警等级,响应措施如下:
(1)一级预案应明确由单位值班带班负责人到场指挥,拨打“119”报告一级火警,组织单位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灾扩大;(2)二级预案应明确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到场指挥,拨打“119”报告二级火警,调集单位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专业消防力量到场处置,组织疏散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抢救伤员、保护财产,控制火势扩大蔓延;(3)三级以上预案应明确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到场指挥,拨打“119”报告相应等级火警,同时调集单位所有消防力量到场处置,组织疏散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抢救伤员、保护财产,有效控制火灾蔓延扩大,请求周边区域联防单位到场支援。
13.预案应明确通信联络组承担任务人员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消防部门、区域联防单位等报告火情的基本规范,保证准确传递下列火灾情况信息:
(1)起火单位、详细地址;
(2)起火建筑结构,起火物,有无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
(3)起火部位或楼层;
(4)人员受困情况;
(5)火情大小、火势蔓延情况、水源情况等其他信息。
14.预案应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熟知情况的人员向到场的消防队提供如下信息:
(1)火灾蔓延情况,包括起火地点、燃烧物体及燃烧范围(火焰、烟的扩散情况等)、是否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其他重要物品、是否有不能用水扑救或用水扑救后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起火原因等;(2)人员疏散情况,包括是否有人员被困、疏散引导情况以及受伤人员的状况等;(3)初期灭火行动,包括初期灭火情况、防火分隔区域构成情况、单位固定灭火设备(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和紧急用灭火设备等)的状况等;(4)空调设备使用及排烟设备运行情况,包括空调设备的使用、排烟设备运行、电梯运行情况以及紧急用电的保障情况等;
(5)单位平面图、建筑立面图等消防队需要的其他资料。
15.不提倡将未成年学生作为组织预案实施的人员,不应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灭火救援行动。
16.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预案的全部内容,职责、个人角色及其意义,应急演练及灭火疏散行动中的注意事项,防火、灭火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常见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保存相关记录,培训周期不低于1年。
17.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应定期组织对预案实施赖以保证的各类物质条件检查,并书面记录保存。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2)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疏散距离是否最短,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3)承担任务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知识、能力;
(4)每日应急组织机构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5)通信联络设备是否齐全并完好有效。
1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火灾高危单位应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其他单位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在火灾多发季节或有重大活动保卫任务的单位,应组织全要素综合演练。单位内的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适时组织专项演练,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地铁、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多功能建筑,应适时与消防部门组织联合演练。
19.单位全要素综合演练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专项演练由消防归口职能部门或内设部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