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负责指挥全面工作。
副组长:(甲)负责在医院指挥,配合医院对病人进行治疗。
副组长:(乙)负责做好稳定家属的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副组长:(丙)负责在学校指挥,做好善后工作。
副组长:(丁)负责指定专人为学校新闻发言人,统一接待各界媒体记者。
成员:听从组长、副组长安排。
三、工作步骤
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立即将危重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并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具体工作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要立即停止食品供应或停止用餐,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一旦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医务室,由校医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①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②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③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④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抢救,向市教育局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
(3)总务科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学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科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医务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办公室和总务科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在抢救过程中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和抢救中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做带菌检验和取证工作,按照公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3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及等级划分
1、食物中毒事故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事故,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
2、等级划分
(1)一般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较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或出现死亡例病。
(3)重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