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安保队长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挥外围人员清出机动车道,做好引导消防车进场的准备工作。
八、后期处理:
当灭火总指挥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安保部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护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
目击报警
(一)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二)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告。
(三)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四)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五)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六)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七)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八)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消防监控室报警
(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全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当班领班。
(二)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安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三)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维修组主管。
(四)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五)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六)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安全员或客服专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
起火层上面2层
起火层下面1层
(七)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报警要求
(一)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1、起火地点;
2、起火部位;
3、燃烧物品;
4、燃烧范围;
5、报警人姓名;
6、报警人电话。
(二)向“119”报警应讲清:
1、小区名称;
2、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3、火灾发生部位;
4、燃烧物品;
5、火势状况;
6、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7、报警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