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工厂成立由任组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1.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工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和协助各部门及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2设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密切关注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健康状况,每日收集和报告疫情防控情况,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请示事件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督促、检查和指导各职能部门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措施
2.1发病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7℃)。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咯血和腹泻。
2.2防护常识
传播途径:
(1)直接传播:病人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气体近距离接触直接吸入,可以导致感染。
(2)气溶胶传播: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3)接触传播: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2.3具体防护措施
2.3.1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对节后要返回工厂的人员,所有人员需提前将个人情况信息报送给部,建立欲返人员信息登记表,逐个排查欲返人员信息,做专档管理。
(1)春节前和近期已返回湖北地区的人员或途经湖北的相关人员,部要通知其暂缓回工厂。
(2)近两周内有湖北地区往来史,或与湖北地区人员密切接触的返岗人员,部通知其暂缓回工厂,要求上述人员进行不少于14天的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回职场。
(3)接触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人员的,应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不少于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异常后方可返回职场。
(4)对入场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开展每日健康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项目人员健康台账。
2.3.2严格落实工厂门禁制度,强化工厂门禁管理。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对于确有事宜进入工厂的人员执行体温检测制度,并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发现体温异常及可疑症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厂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疫情报告、处置信息沟通顺畅,建立起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3)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人员排查,控制人员流动。如需人员值守,要严格做好与外界的隔离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4)加强现场管理,做好人员监测。工厂安排专人做为防疫专员,负责每天进出职场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温度检测,逐一记录并做好统计。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马上安排病人到就近的防控医院就医,如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职场停止使用、实行有效隔离,向工厂及物业报告,并同时报告辖区防疫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5)落实防护及消毒制度。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督促人员勤洗手,工作区勤通风,疫情结束前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食堂采取分餐制。每天根据实际情况在食堂、办公区各消毒一至二次,并做好项目消杀防疫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6)严把流动关。如无政府及物业方特殊要求,不在职场举行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管理人员前往外地出差,切实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7)做好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教育、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情绪安抚及防控工作,维持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避免产生恐慌情绪。
三、突发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措施
3.1信息报告
(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立即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需按规定向总经理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