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混凝土浇筑时避免污染钢构件。
②其它专业施工作业时不得随意损坏已安装的构件。
③不得移动、碰撞、损坏我部测量、定位标志。
十五、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1)现场施工临时电缆埋深铺设,并设立警示标志。
(2)大型吊机路过底线管线时,铺设路基箱,防止对地下管线造成损坏。
(3)与土建施工配合的时候,比如洞口预留、埋件埋设等,需提前与土建单位密切联系,提出联系文函,并制定处理措施,进行预后处理。
(4)钢结构施工时,尽量避免对土建结构及其他专业的设备造成损坏。
第三节文明施工及减少扰民的技术措施
一、施工废水的控制措施
⑴施工排水系统
根据施工现场排放废水的水质情况,采用以明沟、集水池为主的临时三级排放系统。
一级排放系统:办公用水较清洁,可直接排入区域管沟,主要布置在办公区。
二级排放系统:以排放雨水为主,水中含泥量较少,可直接排入区域管沟,但必须在出口端设置集水井,拦截水中垃圾。
排放含泥量较多的水应流入沉淀池内,必须经过二次沉淀处理后排入区域管沟,严禁直接排入区域管沟。
⑵其它施工废水
散料堆场四周应设置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而堵塞下水道或污染附近水体和土壤。施工活动中开挖所产生的泥浆水及泥浆,必须用密封的泥浆车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二、施工废气的控制措施
⑴施工扬尘
在施工作业现场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分隔。对于扬尘,设置防护网以减少扬尘及渣土的影响。坚持文明施工及装卸作业,避免由于野蛮作业而造成的施工扬尘。
加强建筑材料的存放管理,各类建材及混凝土拌合处应定点定位,禁止水泥露天存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堆场四周设置1m以上的遮挡围栏,并有防尘、灭蝇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染措施。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进出口路面清洁,以减少由于车辆行驶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
⑵车辆废气
运输、施工作业的车辆在离开施工作业场地前,应对车辆的轮胎、车厢、车身进行全面清洗,防止泥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污染外界道路及空气。装有建筑材料、渣土等易扬撒物资的车辆,车厢应用覆盖封闭起来,以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扬撒。
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加强运输管理,避免可能引起的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散落、破损现象。
⑶其它废气
实施地下结构作业时,如地下设施在施工过程或运行期间可能产生H2S,CH4等有害气体,而危害作业环境,损害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按要求实施检测,记录检测结果,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强地下设施的通风效率,保障作业人员健康。
⑷注意事项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施工废气有特定的要求,将按照其要求执行。
三、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做好落手清工作,不乱堆物,保持工作面上整洁。现场配备手电筒若干,以备检查之用。
上人梯上、各层楼梯口、洞口等相应安装36V安全照明灯。夜间严禁进行搭等高空危险作业,以确保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并采用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
四、环境卫生管理
项目部设置专门职能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设置相应数量的垃圾箱和厕所,并定期清理。
五、垃圾清运方案
(1)现场堆放的管理
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集中堆放场地,并用绿网封闭。
对建筑垃圾和渣土组织定期及时清运,若暂时无法定期清运,则定期喷洒药消毒。
(2)申报
应在工程开工前五日按规定向渣土管理处或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统一称为渣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处置场地等事项,并与渣土管理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需分批排放的,除申报总排放处置计划外,还应在每批排放前五日申报排放处置计划。临时变更排放处置计划的应补报调整后的排放处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