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单独交接。
(十八)每日对病区医务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
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精选5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精选6
7月24日省政府督查室疫情防控督查到的问题有:未测温、未要求扫场所码、未佩戴口罩、可随意进入住院病区,对此,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反思、深刻自剖,对医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可能带来潜在重大疫情风险后果,并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行业形象,我们深感愧疚和不安,特向贵委做出如下深刻检讨:
一、疫情防控紧迫感不够强。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决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我院,我院的决心是下够了的,也充满了信心。但过分地看重了防控措施的系统性和业务发展的重要性,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紧迫性、严重性认识不足,把握不细,造成工作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此,我院主管领导深刻认识到应该负主要责任。
二、对事对人上碰硬较真不够。从督查发现的问题情况反馈看,反映出我院一些院领导、部门(科室)干部责任心不强,在落实防控措施的过程中要求不严,执行不力。针对这些问题,很多时候没有能够坚持既对事又对人、碰硬较真,失之于宽松软,主要是相关干部责任心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所造成,应负相关责任。
三、针对督查所发现我院存在的问题,我院“举一反三”立即开展以下整改:
(一)立即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机构、人员、职能、目标、任务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二)立即发布院内紧急通知,各岗位、各科室必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对省政府督查室发现我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按医院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对当班预检分诊护士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200元的处理。
2、对住院病区大外科护士长某某、科主任某某、大内科护士长某某、科主任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和各罚款200元的处理。
3、对护理部(含院感)主任某某、医务科科长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和各罚款100元的处理。
4、对院长某某进行处罚50元的处理。
5、具体整改措施
(1)预检分诊严格对每一位病人及家属、员工进入医院进行测体温,督促扫码,规范佩戴口罩,进行有效沟通,对不配合的病人及家属,请保安帮忙拦住,出医院门口也要督促病人及家属佩戴好口罩出门,仍不服从医院管理的,进行报警处理。
(2)严格做好病区管理,固定病区筛查员,对进入医院的病人、家属、探视人员(原则不允许探视)再次筛查,督促戴口罩,做好对探视人员的登记,对多次沟通无果的,劝其离院,拒不配合的进行报警处理。
(3)住院病区科主任、护士长、每日多巡视病房,院感科科长每日不定时巡察医院,要求病人及家属佩做好防控工作,对多次沟通无果的,劝其离院,拒不配合的进行报警处理。
(4)进一步加强培训,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环节监督管理,对于工作中不履职的、履职不到位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医院规定从严、从快、从重严肃处理。
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精选7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陪侍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确保医疗护理安全。根据国家、省、州、县相关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及通知,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海晏县人民医院结合目前的防控形势及实际情况,全面加强住院患者探视及陪护管控力度,特告知海晏县人民医院相关制度,敬请各位按如下事项执行:
1、在疫情尚未消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床边慰问。建议您及家人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
2.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禁止探视管理,禁止探视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3.特殊需要陪护者,每位患者限1名陪侍人员(或遵医嘱),不得随意更换,陪侍人持身份证、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相应病区。
4.病区实行陪侍人登记管理,为陪侍人每日测量两次体温,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注。
5.住院患者及陪侍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积极配合体温监测筛查,主动报告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表现,有无与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密切接触史,且如实填写告知书。若不服从管理或恶意隐瞒者,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所有在院人员,须遵守咳嗽礼仪,咳嗽时用纸巾、手绢或肘部捂住口鼻。
7.在患者住院治疗期间,陪侍人及患者均不得随意离开病房,严禁串病房、聚集。
8.陪护人员需遵守病房管理制度,爱护公物,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定期开窗通风,尊重同病房的患友,不在病区吸烟、不在病区打地铺,保持人与人之间距离1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