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从严查处,对乱收费学校,要追究校长责任。
4、大力推进“阳光工程”的实施。
一是各类招生考试坚持实行“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做好公开工作。
特别是对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涉及教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财务收支等重大事务的要及时全面公开。
局纪委年底将对学校办事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纪工委,进一步打造“阳光工程”。
5、加大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意识。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好“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良好形象。
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要对教师加强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依法从教的水平。
要把师德考核作为一项硬性工作来抓。
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坚决实行转正、评聘、晋级、选拔、评优一票否决制,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
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现象,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坚决制止;要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规定的案件(事件),按照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理直至处分。
6、做好投诉和信访举报接待工作,坚决查处各种违纪案件。
各校要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对本校行风工作的查纠力度,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也将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突击抽查等,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我区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取得成效,保证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召开会议,针对新形势做出全面部署。
及时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区教育系统年度纠风工作做出安排。
各学校要召开行风建设大会,制定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制度,落实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2、健全机构,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
根据领导工作分工变化情况,完成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调整,明确职责。
各学校也要调整相应的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3、纠评并举,深入细致推进重点工作。
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落实和巩固为重点,春季开学后,针对教育收费这一纠风工作的重要问题,对全区教育收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文教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学校,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和发问卷,开展行风建设专题调研,全面了解中小学在收费公示、使用管理、师德建设、校务公开、招生等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学校工作。
把行风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办学环境。
年底,文教局从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学校行风建设、行风成效、自评自纠、整改措施、工作推进、规章制度建设、校风和师德师风、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那一世
4、奖惩并重,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在进一步宣传先进教师工作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部分教师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整顿。
局纪委将结合群众举报等在周末对学校或教师组织有偿补习班问题进行查纠,对学校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实,要及时如数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并追究学校领导的纪律责任,直至撤销校长职务;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在职教师违反规定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
第二次发生的,不但要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当事人该年度考核还要确定为不合格,不能作为各种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必要时调整岗位;对因此原因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
对因此原因造成学生伤害责任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并视情节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别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非毕业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将给予从严从重处理,坚决遏止乱补课、乱办班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5、加强教育,提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廉政意识。
召开学校校长、书记培训会,在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
第二学期暑期开学后,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针对学校教师的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乱收费的宣传周活动,提高学校教师政治思想觉悟,提高规范办学行为的自觉性。
6、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第一学期结束前,整理归纳行风督导员、评议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问题和意见,提出整改意见,召开自评大会。
由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意见并制定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