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员撤离、抢救与警戒
采煤队接到调度通知,当班队长立即组织人员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火灾避灾路线撤退。
矿辅助救护队接到调度室通知后立即集合,配备好救护设备、设施至井口待命。
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灾情发展命令救护队员下井抢救;救护人员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应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浓烟流向、火势以及巷道破坏和通风情况;救护队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并注意顶板状况,防止冒顶发生。
医疗保障组接到调度通知后,立即组织医护队员、救护车及急救器材、药品到井口待命,待遇险人员升井后,随时检查、救治、转移。
抢险救灾过程中,劳资科、机电科及采煤队,要定时、认真核对参与演练人员的升、入井信息,认真核对人数。
发现井下作业人员没有升井要立即报告抢险指挥部。
设计人员受困地点:假定5101工作面运输顺槽发生着火事故,运输顺槽一名维护员在避灾过程中被气体熏倒,处于昏迷状态。
救护队员接到指挥部命令后立即赶到伤员受困地点,搜救受困伤员。
人员撤离路线:当接到调度通知或发现有烟流进入时,应迅速佩戴自救器,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本次演练范围内人员撤人路线为:
5101工作面→运输顺槽→南行人大巷→西候大巷→副斜井→地面。
警戒保卫组负责安排地面警戒人员,维持好地面秩序,保证遇险人员撤离、救治、转移有序进行。
为保证演练期间有序进行,警戒保卫组维持好地面秩序,对大门至井口区域进行管制,禁止演练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安检站组织人员对井下通往演练区域进行管制,禁止演练无关人员进入。
4、事故抢险与风流调度
发生着火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判断火情,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火灾事故处理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机电科、通风科、救护队值班人员接到矿调度通知后,分别立即安排专人做好风机反风的准备工作、救护队员携带必备的灭火器材在井口待命,具备随时入井灭火条件。
机电科接到矿调度通知,按照相关程序对可能受浓烟风流波及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停电,以防造成全井下停电。
监测组接到调度通知,组织人员时刻注意下山专用回风巷以及进风流的温度、气体成分变化;通风救护队员赴井下事发地点,进行探险,察看火情,并随时向抢险指挥部或矿调度汇报;监测人员必须密切注意风向、风速、风量及空气成分变化,并根据变化作相应调风,同时向抢险指挥部或矿调度汇报。
演练过程中的风流调度:
演练过程中当无法控制火灾蔓延时,采用控制风流的方法使高温有害风流直接进入回风巷,当回风路线上确认没有受伤人员时,使浓烟风流沿回风大巷排出矿井。
5、灾变时期的人员控制
调度室负责灾变时期的人员控制,确保人员控制有序,数目清楚、正确。
调度室、机电科、通风科等单位及采煤队,在井口认真核对参与演练人员的升、入井信息,实现下井人数汇报,演练开始后每10分钟提取一次灾害涉及范围的单位人员入井数量、升井人数汇报给调度室。
发现井下作业人员(演练人员)没有升井要立即报告抢险指挥部。
6、演练过程记录与评价
演练过程中,各抢险救援与人员撤退关键点均应有专人观察、记录演练过程,记录各类事件发生的时间、内容,并对其效果及不足进行分析评价。
八、演练结束与效果总结
1、以人员全部安全撤离,火灾被完全扑灭为标志,按预定计划完成各项演练项目或达到预定效果后,由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参加人员撤回原单位(部门)进行经验总结。
2、演练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恢复阶段,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清点并撤出演练人员。
3、演练结束后,各部门要对演练效果及经验教训进行书面总结,分析演练中暴露出的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中的问题,报安检站汇总后,经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审阅后存档。
4、邀请公司及有关专家成立专家评价组,专家组对演练进行现场观摩,对演练行动及过程,根据情况提出决策性建议,并做出评价。
专家组的建议及评价应经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及相关部门阅审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