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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方案精选5篇
大小:26.39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11-04 11:44:34 14.58k 12.63k

(1)全员全时佩戴口罩;

(2)分时段供餐、分散用餐,不得多人在室内同时用餐;

(3)不得集体住宿。

6、周密部置,做好联防联控。一是加强工地内部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完善制度,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管理,服从属地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各防控组做好配合。三是做好市、区两级部门联动,定期向属地防疫部门和街道反馈建筑工地疫情动态信息,方便属地掌握详细情况。四是提前与属地防疫部门协商,明确就近收治医院。

7、应急处置。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建立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制度,一旦发现单位人员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现疑似症状,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属地防疫部门、住建部门和市建管处。第一时间做好隔离观察,及时送院诊治,并配合对密切接触者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每日报告。各建筑工地应按照要求,对当日的监测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至市建管处各防控组,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2、开展巡查检查。复工期间,各防控组联合属地住建部门不定期到建设工地就疫情防控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各项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到位。

3、加强安全管理。各建筑工地应确保工程复工后的生产安全,加强现场人员安全教育、交底及检查、验收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4、落实责任追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履职尽责。一旦发现有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人员,企业迟报、瞒报、谎报的,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施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方案4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解封不解防”“外不进、内不出(遵化)、不聚集”的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或传播,现就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施工单位疫情防控措施方案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有效防控本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落实项目参建各方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施工现场各类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工程项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防疫准备

1.建设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方案和措施,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管理和封闭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审查相关方案、措施及其可行性、安全性,并检查督导落实。

2.施工现场成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按照进场人数配备足够可供使用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手套、消毒用酒精、消毒液、智能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且物资补充渠道可靠。

3.严格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和消杀,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门把手、水龙头、座椅、人员出入口等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杀。

(二)人员管理

1.要对进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工地出入口设立工作台,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表格见附件1),进场人员须持健康码并要经过核酸检测为阴性结果才能进入施工现场,进入工地后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核酸检测。

2.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不私招乱雇,不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更不得使用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3.所有进入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包括保安、保洁、食堂等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更换后的口罩要妥善处理。施工单位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上工前、下工后或早晩)的体温检测、登记和出入证、“健康码”查验,除采购人员、材料供应车辆及人员(该两类人员也应查验健康码、测温登记)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现场,出入口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4.严控施工、住宿规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优化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采取小规模、分工种、分工序作业方式,划小作业单元,将劳务工人按照工作班组、施工区域、宿舍等为基本单元,以可控的规模(一般为20人左右)形成班组单元,减少聚集人数,固化同班组成员,避免频繁交接班,同时落实专人管理。严格掌握班组的活动轨迹,实行派工单制度和班前专项教育交底、施工区域及内容相对独立、施工作业安排尽量分散等措施,做到“易切断、可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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