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能帮助规范人的行为,尤其疫情当下,更要规范好制度,下面小编整理了疫情隔离酒店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隔离酒店管理制度1
一、员工管理:
1、上班前做好个人防护,并于门卫处进行体温检测。要求员工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5米以上,并逐个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
2、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员工离开工作区域,确实需要外出的人员需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外出。
3、上班期间所有员工每日进行体温检测(早一次、中午一次),体温正常方可进行工作
4、上班期间严禁串岗、如应工作需要多人共同作业的`,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5、严禁聚集闲谈、聚集就餐,就餐时错开高峰期,自备餐具,避免人员密集。
6、废弃口罩、餐盒放置于指定位置。
7、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通风,通风时间保持在3小时以上。
8、严禁公共场合打喷嚏、随地吐痰。
9、严格执行各区域消杀工作,对卫生间、电梯间加大消杀频率。
10、下班后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宿舍做好通风,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的地方。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不握手、不聚集。
二、消毒及保洁管理:
1、消毒作业前做好个人防护(口罩、橡胶手套等)
2、配备消毒液严格按照配比配备,并且要小心轻放,避免消毒液触碰身体。
3、办公室、公共区域每日按照要求进行不低于3次的消杀工作。多卫生间、电梯、等使用频繁地区消毒次数增至4次。
4、消毒台账如实填写申报、不得弄虚作假,执行谁消毒谁负责制度,责任到人。
疫情隔离酒店管理制度2
1、举办或承办50人以上会议、培训等各类活动要制定详细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原则上于举办活动7日前,将《防控方案》(包括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防控措施、活动参加人员来源地、防控物资保障、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内容)以及《参加活动人员健康承诺书》报属地政府(办事处)审批,星级酒店报市文体旅局审批。
2、所有员工(含临时务工人员)必须注册四川天府健康通,严格监测员工和客人体温,掌握员工和客人近期活动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3、加强对采购的物资,特别是冷链食品的管控力度,做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严格查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以及“川冷链”追溯信息,凡是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一律不准采购。
4、暂停聚集性演出、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
5、严格查验并登记每一名客人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卡,对入境隔离不足28天的客人不能接待,如有发现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对存在中风险区所涉地级市(或者直辖市属区)旅居史的客人必须查看是否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检测报告不能接待,并及时报属地镇(街道)。
6、加强民宿(乡村酒店)公共设施、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设施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
7、进入民宿(乡村酒店)须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要佩戴口罩。保持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1米间距。避免大堂或大厅人员聚集。
8、鼓励线上预定,坚持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
9、勤通风,房间、卫生间、厨房及公共空间每天通风数次,每次15分钟以上。
10、配备足量防疫物资,严格落实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好清洁消毒并完善记录,定期对餐厅等公共区域、电梯按键等公共设施、厨房、过滤网等空调设施、热水系统、拖把等洁具、非密闭式的污水泵井周边等进行重点消毒。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一用一消毒。
民宿(乡村酒店)有餐饮业务的,参照《都江堰市农家乐新冠疫情防控指南》执行,具体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成都市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执行》。
民宿(乡村酒店)经营者承担防疫主体责任,镇(街道)社区承担属地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指导督促查处责任。
疫情隔离酒店管理制度3
1、餐(饮)具、用具使用前必需清洗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用具不得使用;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当天收回餐具,当天清洗消毒,不隔天隔夜。
2、餐(饮)具用具洗涤、消毒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3、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顺序操作。
4、清洗时,在水池里放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等于95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消毒后餐(饮)具、用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6、餐(饮)具用具保洁柜应密闭、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7、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及其他清洗消毒设备冲洗干净。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