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
酒店灭火和应急疏散应急预案2
1、客房部对火灾事故的预防和监控
(1)实行三级负责制,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逐级委任防火责任人,对在酒店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客房应设置《请勿卧床吸烟》标志,放置《宾客安全须知》,张挂《消防疏散图》,应提示入住客人阅读并掌握一些自救常识;
(3)未经过酒店消防中心批准,各岗人员不得在酒店范围内动火作业,也不得允许本部管理的外来人员动火,对管辖区域内的可燃垃圾要及时妥善清理,不得积存;
(4)客房内不准使用各类明火炉以及大功率的电气设备,却因需要应经酒店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
(5)客人退房后,服务员应及时检查房间内有无遗留火种、危险物品及其它物品。
员工在清理地面和烟盅时,要及时熄灭末灭的烟头。
(6)严格遵守巡楼检查制度。
楼层服务员至少每隔半小时巡查责任区域一次。
检查是否有烟火隐患,如有烟火隐患及时处理。
专人专职做好客房部管辖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标识和
场所包括客房烟感装置、自动喷淋灭火装置、消防装置、报警装置、防火标志、防火通道的巡查和监控,并做好记录;
(7)不得在充电器附近罢放易燃物品及杂物。
使用易燃品前,要确保周围没有明火,条件适宜时才可使用;
(8)楼层服务员由责任阻拦和提示任何人不得进入"禁带火种区"吸烟,严禁在休息室内用火及随地丢弃烟头、火柴等物;
(9)严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备的电热器具;
(10)包租客房、公寓、写字间的长住户,调换住宿人员应事先向饭店声明并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不得私自留宿;使用自备的电器设备应得到店方允许,并由饭店指定电工安装;
(11)客房区应适当配置消防逃生器具。
客房楼层应设安全出口标志,备有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12)通向楼外的安全门既要确保紧急疏散,又要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可使用单向锁、电磁门等。
楼层管道竖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楼层封堵,检修孔严禁放置杂物。
2、响应分级
根据火情的大小分为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当遇到以部门配合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无法扑灭、控制、且有发展蔓延危险的火灾,并且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安全,应由酒店应急指挥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Ⅱ级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把握以部门和酒店消防中心的力量可以扑灭的小型火灾,应由部门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3、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3.1.火情报警
建筑物内火灾探测器(如烟感、温感)自动向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
酒店内所有的职工一旦发现火灾(一人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进行报警,及时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或其它电话向酒店消防监控中心报火警,同时报告部门经理,内线电话报警,报警电话××。
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物质种类、火势状况、报警人员姓名、岗位及部门。
如发现火情时火势已较大,出现蔓延趋势必须迅速报告饭店应急总指挥,经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拨打119报警电话。
火灾事故应急联络电话(见附件)
3.2.火情先期处置
(1)如果一人在场,火势很小,并有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就先灭火,然后再用电话通知消防中心发生火灾的地点、火灾扑灭的情况。
(2)如果一人在场,无绝对的把握一下把火扑灭,一定要先报警,然后再灭火。
(3)如果火势不大,火场有两人以上在场,由一人去报警,其余的人先进行灭火。
(4)如果说是较大,在场的人员力量不够,应当先把发生火灾区域的门窗关上,防止火势蔓延,然后报警并同时通知部门经理,同时准备好消防器材等候后援人员到达后再进行灭火。
(5)经理到达发生火警的楼层后,如火苗处在初起阶段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客房部灭火临时指挥小组,指挥小组设在着火的楼层。
部门经理为临时总指挥负责调集体人力、器材,组织楼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正确的灭火方式携带灭火抢救器材赶赴现场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