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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实施方案6篇
大小:22.09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11-05 17:30:18 11.39k 11.06k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重大风险和安全隐患

1.学校食堂要每月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应向负责供气的燃气企业或第三方寻求技术指导;各学校(单位)要在食堂显著位置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包括自查情况公示、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主动接受监督。(责任主体:各学校、各单位、各区镇教办,监管科室:食宿科、安监科)

2.强化学校居住(租)户燃气管理,要全面清查居住在校内建筑物或居住校外由学校管理的建筑物燃气使用情况,重点排查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以及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安全教育提醒,履行安全告知义务,落实住户承诺制度。对学校负责管理的底层“住改商”、商住混合体等重点场所,要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内、气瓶违规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责任主体:各学校、各单位、各区镇教办,监管科室:安监科、校舍办)

3.全面整治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规使用燃气的安全隐患。(责任主体: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科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4.加强校内建筑施工和维修工程管理,严防野蛮施工导致燃气安全事故或无资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责任主体:相关学校、单位、区镇教办,监管科室:校舍办)

5.加强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审查,不购买、不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更换老化胶软管、劣质调压器等燃气器具配件,确保学校用气设施设备质量可靠。(责任主体:各学校、各单位、各区镇教办,监管科室:食宿科、安监科)

(二)切实提升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各学校(单位)加快完成食堂“瓶改管、瓶改电”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与紧急切断阀联动装置)安装工作,2022年8月底前,各学校食堂“瓶改管、瓶改电”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实现全覆盖。2022年底前,仍在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校内(出租房屋)居住户完成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责任主体:各学校、各单位、各区镇教办,监管科室:食宿科、安全科)

(三)全面提升学校燃气管理人员安全素养。各学校(单位)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燃气具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科学检查燃气泄漏、正确应对和处置燃气泄漏等内容,全面提升管、用、查、防、处等业务技能,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目标。完善消防设备,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落实燃气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提升燃气管理人员安全素养,有效预防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校园专属网格员监督作用,督促燃气管理人员及时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主体:各学校、各单位、各区镇教办,监管科室:食宿科、安全科)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即日起至2022年2月底)。各学校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同时,对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改落实(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底)。根据工作方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8月底前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到位。

(三)巩固提升(2022年9月至12月中旬)。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炼推广各单位先进做法,建立工作规范,不断完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科室要加强指导,督促学校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方案。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所属学校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给予督办整改、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罚。各学校(单位)要严格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在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学校(单位)通过教师会、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告家长书、班级群、知识竞赛等形式,集中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推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进家庭,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燃气安全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完善燃气安全定期教育培训、定期形势分析、定期隐患排查、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演练等工作机制,形成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严肃督导问责

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职能科室,要加强监督,充分利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等时机,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掌握所属学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动态,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保持“零容忍”态度,提请相关部门坚决依纪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请各直属学校,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各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并准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从3月1日起,每月1日,请各单位将上月工作进展、工作动态等情况以简讯形式(控制在100字左右)报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安监科(镇属由教办统一汇总上报),电子邮箱:qdjybwk@163.com。联系人:姚俊华;联系电话:80923811。

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实施方案5

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为深刻吸取“如皋市城西社区6组11号张小姐私房菜发生液化气钢瓶泄漏爆炸,造成3人受伤事故”教训,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燃气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督导组正按照重要指示对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小灶”,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专项整治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体现,加之当前正值高温季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倒逼供气企业、用气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

用气学校是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对经营(用气)场所的用气安全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有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加强对从业人员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水平。要与正规的燃气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用气场所的安全。

三、严格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稳定

(一)强化隐患治理。

1.深入排查整治,加大检查力度。一是学校自查自纠;二是凡是使用瓶装燃气、管道燃气的学校均需明确学校燃气安检员;三是各市直学校、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落实责任人扎实推进学校食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跟踪督查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闭环销号,确保隐患排查见底、整治彻底;四是请专业机构、部门进行专业检测,学校燃气设施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检测,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让安全隐患存在。五是各学校举一反三,对涉及学校食堂生产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形成长效机制,按月记载检查情况,形成工作台账。

2.注重实际效果,及时处置安全隐患。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每月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时,同时报送学校食堂燃气安全问题隐患治理情况。

(二)推进电能替代工作。

根据《如皋市2020年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皋发改〔2020〕58号)“学校食堂大力推广全电食堂,降低用能成本,提高安全用能水平,改善厨房环境,消除液化气瓶安全隐患,做好瓶改电替代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结合实际,在加强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同时,切实抓好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师生员工了解掌握燃气使用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用气意识,减少燃气使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监管执法。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不符合有关燃气安全要求的学校,要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市教育局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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