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面试工作疫情防控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面试工作疫情防控方案1
为做好本次面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招聘工作中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保障应聘人员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面试考试工作顺利、安全进行,根据国家《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xx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修订版)等有关要求要求,结合招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院统一协调管理原则。
本次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在聊城市技师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领导下进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防联控。
聊城市技师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工作组具体负责领导与指挥本次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各组根据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夯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为本次面试做好保障。
(二)坚持联防联控原则。
加强同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邀请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三)封闭管理原则。
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防控工作措施
(一)认真做好面试考试前准备工作
1.加强重点地区人员管理。
为确保面试顺利进行,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开聊城市。
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地级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聊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聊城市,以免耽误考试。
所有考生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入考点须上交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
省内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落实好下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规定次数的全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聊城市内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2)省内低风险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聊城市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省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聊返聊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7天到聊城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省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14天到达聊城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7天和居家健康检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抵达聊城市后须落实好下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规定次数的全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3天到达聊城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7天到聊城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市,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7天和居家健康检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考前14天内从省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相对独立的考试室考试。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以上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疫情中、高风险入聊考生到聊后须及时与居住地社区及学院人事科取得联系报备,学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635-xxxxxxxx。
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面试人员入(返)聊须提前三天按照《聊城市疫情防控平台入聊报备人员使用手册》(附件1)向居住地(含酒店、宾馆)所属社区主动报备入、返计划。
考生抵达聊城后,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抵达后至少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考生参加面试前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面试区域时交给工作人员。
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当天考点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有关手续检查。
考生从报名开始,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有信息、情况瞒报、漏报,将取消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