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现场设置临时隔离观察点和医疗保障点,依托某某医院作为考试期间疫情救援医院。
2.安排2名具有丰富疫情防控经验的防疫专员全程驻点值守。
(六)异常症状人员处置
1.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处置流程。
由现场防疫专员进行初步排查,无须送医院处理的,排查后可返回考场;须送医院就诊的,由防疫专员引导,立即将异常症状人员转送至某某区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2.其他异常症状人员处置流程。
考试期间发现除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以外的异常症状人员,立即转送至某某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驻点医师依据院前医疗救治规范进行处置。
(七)卫生监督管理
在考试正式开展前2天,对考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到位,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面试工作疫情防控方案3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人员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目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
3.已经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4.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定点医疗机构单位未排除感染的考生;
5.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粤人员,处于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和纳入社区健康管理的考生;
6.未按照广东省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
7.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面试
1.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候考再检测核酸。
二、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
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经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否则,由公司防疫专员作出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
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将依法报警处理。
面试工作疫情防控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冠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为满足用人单位线下招聘实际需求,在持续推进“线上”招聘的同时,我校决定逐步有序恢复线下校园招聘活动,为了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两手抓”,“两不误”,特制订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