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措施
(一)建立应急处置支援队伍。依托xx区社会福利院(福利中心)组建不少于10人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队长由范尚威院长担任,负责对疫情防控中的突发紧急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紧急动员机制,原则按照不少于属地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储备应急支援后备力量,在应急支援队伍无法满足疫情应急处置需求时,迅速启动后备力量参与支援服务保障。并及时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备案。当出现确诊或疑似感染病例需隔离、送医、医学调查、食物购买、运输、储存环节受到病毒污染等民政部门无法专业处置的情况,应报告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请求专业部门、机构共同参与保障。具体名单见附件1《xx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救援队伍人员名单》
(二)建立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派出养老服务股欧杰军、夏建芳、何颖等参加区卫健部门组建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疫情防控专业技术指导队伍,负责对区域内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研究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开展疫情防控技术培训,协助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开展医学排查和处置工作。技术指导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和实操培训,重点开展机构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机构管控措施、防护下的服务操作规范等培训。
(三)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点。由薛斌负责,于社会福利院建立1处应急物资储备点,实现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物资储备以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防护服、消杀用品、卫生用品等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为主,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根据属地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底数、类型测算,按照可满足辖区内养老机构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数量储备。实物储备量为2万多个医用外科口罩、200件84消毒液、10件手洗消毒液、20个电子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协议储备,与步步高超市达成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紧急直供协议。
(四)建设隔离观察场所。由薛斌负责,将区社会福利中心旧楼用隔板隔离,设置可随时启用的全区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点。并要协调区卫生健康部门指导确保设置符合标准。同时确定会龙山街道李家洲中心敬老院为备用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一旦发生疫情或疫情严重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观察点时投入使用。
(五)做好异地对口援助的联系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安排,由长沙市对口援助益阳市。xx区计划对口援助场所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其住宿场所和生活保障主要依托区社会福利院实施,并由区民政局统一加强相关支援。
四、信息报告
(一)报告程序。养老机构出现疫情,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益阳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报告内容
1.电话报告。疫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告疑似人员姓名,发现的时间、人员状况等情况。
2.后续书面报告。入住人员情况,与感染疫情人员密切接触人员数量及健康状况,采取的防控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3.更新补充报告。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并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情况报告,按上述程序逐级上报。
(三)应急值守电话
领导小组办公室:xx
市民政局办公室:xx
应急联系人:xx
五、分类处置流程
(一)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症状处置。在院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执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疗机构排查。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核酸检测正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
(二)养老机构老年人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处置。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养老机构须及时按报告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民政、卫健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xx区应急处置支援队伍前往事发机构提供支援;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新冠肺炎老年人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核酸检测正常后方可入住。
(三)其他非密切接触者观察防护处置。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现场处置组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实施隔离观察。
(四)疫情解除后处置。疫情防控处置完毕后,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卫健部门专家评估论证后,根据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状态,并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和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重点人员管理、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三)通讯保障。明确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各养老机构专职联系人,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及时准确。
(四)宣传引导和心理疏导。做好养老机构舆情监测、在院老人及工作人员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老年人及工作人员情绪,避免造成恐慌。
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方案4
一、成立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养老机构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应急措施
复工复产期间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本预案。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机构所在社区(村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咐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相关活动区域、电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区域、老年人活动室、食堂、集体宿舍、卫生间、垃圾厢房、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