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250PPM,消毒时间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等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疫情期间食堂消毒管理制度7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复工后机关食堂的管理,防止出现疫情扩散蔓延情况,现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各位严格遵照执行。
1.规范供餐、就餐方式。
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实行错时、分散就餐,保证就餐人员安全距离1.5米的密度要求,避免圆桌和对桌就餐;所有餐具统一由专人分发,不得自主领取。
2.加强领餐、就餐人员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必须设体温测量人员。
领餐人员或就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领餐或就餐前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3.强化从业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检测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
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必须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
4.严格食材采购管理。
采购食材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堂采购人员在采买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采购、宰杀、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
严禁采购、加工制作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5.加强食堂加工操作管理。
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所有菜肴必须烧熟煮透。
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提供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每餐食品应按规范要求做好留样。
6.保证就餐场所卫生清洁。
保持空气流通,餐饮具每餐使用前必须严格清洗消毒达标。
每餐前后必须对加工就餐场所进行物体表面、空气等环境卫生消毒。
7.及时处置餐厨垃圾。
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