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食品容器应密闭、清洁、无毒、耐高温。
4.强化选购查验工作。
严格落实食品选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选购、宰杀、加工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不得选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加工经营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
5.强化规范操作工作。
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三分开、一消毒”: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规范做好加工用具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
全部烹饪食品必需烧熟煮透。
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和专间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需进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
6.强化清洁消毒工作。
各单位加工和经营场所每日室内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提倡机械通风,准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产生油烟和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应加设机械排风排气装置,出口应设置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网罩,定期集中对空调进行清洗消毒。
食品清洁操作区必需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餐后定时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食品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就餐区、帮助区每餐后要准时用含有效氯500㎎/L进行清洁消毒,并在单位醒目处公示每日消毒结果。
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存放,避开混用。
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做到日产日清,每天用75%酒精消毒2次餐厨废弃物容器。
7.强化食品留样工作。
集中供餐单位每餐供应的全部品种必需做好食品留样和记录管理。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
食品留样冰箱须为专用设备,实行专人专锁管理。
〔二〕网络订餐平台
1.组织防控。
第三方平台成立卫生防疫工作小组,制定骑手、站点卫生安全标准。
骑手要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实时监控骑手行驶路线,每日多次测温,如有不适马上停工就医,并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备。
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配送站点、配送箱等要做到使用前、后准时清洁消毒,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提倡“无接触配送”及外卖封签,尽量避开面对面送取餐和防止食物二次污染。
2.源头防范。
对涉嫌售卖野味菜品的商户进行筛查处理。
封锁“出口”,对线上存量商户进行重点排查,对“野生”、“野味”、“活禽现制”菜品一律下架处理。
截流“入口”,设置关键词拦截,对新上线的商家和菜品中涉及“野生”、“野味”、“活禽现制”的一律不准上线。
全网筛查,保证至少每两天对存量商户进行一次全网筛查,一旦发觉“野生”、“野味”、”活禽现制”商品,一律下架处理。
保障24小时客服畅通。
顾客可以通过客服热线进行投诉举报,针对顾客投诉的“野生”、“野味”等信息或者发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经营单位,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举报。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分局、科室要充分认识到,在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企业开展外卖经营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保障民生需求的重要举措,要结合本辖区实情,快速制定可行管用的监督方案与措施,马上展开行动。
2.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从严从细开呈现场检查,绝不放过任何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能马上整改的马上整改到位,不能马上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允许其经营。
经营过程中发觉存在违背法律法规行为,一律予以顶格惩罚和下线处理。
3.主动协作本辖区商务、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准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疫情期间快递外卖管理制度4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来访人员和工作人员无需进行体温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