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集中对各教学楼、考场、宿舍、教学设备、体育器材、危险化学品管理、电器设备和线路、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加强考点安全保障。要求标准和细则完成好普通考场、备用考场和隔离考场布置,并根据要求配备好相关必备防疫物资。
6.清洁消毒通风
组 长:***
组 员:*** *** ***
职责: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通风制度,在考前对学校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在考场各教学楼、考务办公室外,放置口罩专用回收垃圾桶,将废弃口罩、手套等物品及时上交卫生院。
7.考点安全保障
组 长:***
组 员:*** *** ***
职责:考前对考点办公室等场所卫生进行彻底检查、清理,加强重点场所室内通风换气和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确保场所卫生干净整洁;做好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身份查验和校门口封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
四、具体防控措施
1.考试期间要认真落实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疫情报告、健康体检、环境卫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健康教育等七项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有效运行机制。对体温异常(体温达到或超过37.5度)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2.规范落实学校室内外消毒。科学有序对校园进行消毒杀菌工作。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功能室、教师灶、宿舍、厕所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教室、食堂、厕所等要天天开窗通风。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
3.加强校园内部管理。考试期间学校保安坚持封闭管理和来访登记等制度,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4.强化学校卫生健康教育。考试前,宣传教育组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切实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上好健康教育课,将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五、报告责任人
门卫(保安)、班主任、信息排查上报组、临检处置组、校长均为责任报告人。
六、报告程序
在排查中发现疑似病例,按照如下流程向相关行政、部门立即上报:
10分钟内电话上报校长
校长5分钟内电话上报镇教委
教委5分钟内上报教育局、及镇政府
(电话上报内容包括:学校、姓名、症状、就医情况、休息或隔离场所等)
一旦有疫情已经上报,各应急管理小组应密切关注疫情,如有后续不良发展倾向,及时汇报进展,并于24小时内,书面上报教育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持续上报直至疫情消除。
七、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上报,对疫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相互推诿扯皮的,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所有相关责任人,将进行行政问责,追究当事人责任,违反法律的,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依法严肃处理。
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4
一、总体要求
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二、考前准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