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医务部门应立即向院内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4.组长应在2小时内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及专家对事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证实出现疫情病例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
应同时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处置。
院内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应急领导小组应各司其职,遵循“边救治、边调查、边控制、妥善处置"的基本原则,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采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调整控制措施。
1.非定点救治医院应尽快将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规范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2.查找传染源。
3.分析引起感染的因素。
4.针对可能的感染来源、传播途径,消毒隔离小组制定并组织落实有效的消毒隔离措施,对被污染环境采取正确有效的消毒处置措施。
5.积极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组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生学检测以及有关标本采取、病原学检查、消毒等工作。
6.后勤保障小组要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资等保障,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三、预案终止
在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至末例确诊病例发病后14天内无新的病例出现,环境得到有效消毒,院内感染新冠肺炎病例应急领导小组应责成各个小组对事件发展态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终止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