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食品保质期限
1、验收入库的食品应进行登记,写明进货日期,货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2、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有相应标记;
3、根据保质期限,掌握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4、注意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通风、干燥。
八、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消间,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封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的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的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九、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1、幼儿园实行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2、食堂应加强自我监督检查,并虚心听取食品卫生管理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十、食品卫生事故报告制度
1、幼儿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采取措施、控制方法等。
3、幼儿园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救治措施等。
4、对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瞒、谎报、拖延、阻挠报告的部门和个人,予以严肃批评,对直接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十一、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病人。
3、保护好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做好中毒病人家属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措施。
十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园内发生各种食品卫生事故,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2、对从事食品管理及操作者,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属于其责任的,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期间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2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