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
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做好幼儿途中防护。
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3、加强近视防控。
托幼机构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
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机体免疫力。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
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
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
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教职员工应立即停止上岗,幼儿应及时通知家长带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就医过程要全程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三)启动应急机制。
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工作。
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
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
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需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幼儿园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2
为做好新冠防控工作,落实有关要求,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建立防疫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园长防疫第一负责人)
副组长:副园长
组员:后勤部、校医、保教主任、安保主任、信息员、各班班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园长职责
作为幼儿园防疫专班负责人,全面指挥幼儿园新冠防控工作。
1、定时召开防控专班会议,传达并落实上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会议精神。
2、完善幼儿园防疫相关制度和预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幼儿园各部门员工熟悉、掌握防疫流程和技能。
3、根据具体情况宣布启动幼儿园突发防疫应急预案。
4、有确诊病例向上级主管单位、教委、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
(二)副园长职责
1、负责落实新冠预防与应急工作,完善幼儿园临时隔离场所设置,最好达到远离、通风、有独立洗手池、独立卫生间等硬件条件。
2、为临时隔离场所配备儿童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洗手液以及专用清洁用具。
3、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组长通知后,迅速将发热教职工或者幼儿班级、姓名、发热程度等基本情况传达到防疫专班全体成员。
4、负责与发热医疗机构的接洽工作。
5、做好所有工作记录,做好舆情防控。
(三)后勤部主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