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
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各药店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疫情防控材料档案,档案盒内需有《疫情监测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急防控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疫情防控员工体温登记表》《疫情防控无吉祥码登记表》《消毒记录表》并将疫情防控档案盒留存好备查。
2.在进门处显著位置设置扫码、测温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扫码、测温、登记,不得遗漏,对未戴口罩提醒、约束。
顾客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提倡使用无接触付款。
3.在门口显著位置张贴提示:未佩戴口罩、体温高于37.3摄氏度、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梅人员禁止入内。
4.每天对经营场所区域进行通风、消毒并留存好消毒记录,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
5.工作人员每天测温进行健康监测,勤洗手、全程佩戴口罩。
6.落实“一退两抗”药物登记信息并及时上报。
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未按要求落实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要实行“三个一律”,一律停止生产经营;一律上限罚款;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