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负责保证医疗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救治能力;副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救治具体工作;对医疗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及奖惩办法;成员负责现场救治、转入患者的院内救治以及外请上级医院会诊,并兼有对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援及指导责任。
四、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医院总值班及交接班工作制度,加强医疗救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种物资的储备,各组人员24小时保持电话通讯通畅。
2、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严重干扰救援工作的给予处分,并与绩效挂钩。
五、应急电话
应急办公室电话:
节假日及夜间总值班电话: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
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
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
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
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
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
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
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