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为应急指挥机构,全权负责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协调全院各科室、疫情防控各工作组之间的联动配合。
核酸检测实验室一旦发现核酸阳性标本,上报指挥部,迅即启动应急响应,快速从常态化机制到应急模式的平急转换。
五、应急处置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遵循“边救治、边调查、边控制、妥善处置”的原则,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采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调整控制措施。
1、确认阳性人员。
检验科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发现应检尽检人员标本核酸检测呈阳性情况时,立即联系核酸采集处值班人员,追溯混检人员信息,通过单采单检进一步确定阳性人员。
同时电话通知指挥部、检验科主任、阳性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
若阳性人员为住院患者或陪人,需联系病房主任、护士长。
周围环境检测阳性立即通知院感科。
(责任科室:检验科、核酸采集处)
2、区域封控。
指挥部接到电话,上报院领导,经院领导同意,按照“接报即查、先管后筛”的原则,保卫科安排安保人员对阳性人员所在楼层(楼宇)实行暂时封控管理,要求“只进不出”。
严格限制风险人群和风险区域人员流动。
医院其他人员暂时原地隔离。
若阳性人员为病区患者或陪人,需将阳性人员转移到缓冲病房;若阳性人员为发热门诊患者,发热门诊即刻停诊并封控管理,将患者安置在单间隔离。
病区或发热门诊护理人员对其他患者陪人做好解释、安抚工作,限制其活动范围。
(责任科室:医务部、护理部、保卫科)
3、信息报告。
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的原则,医院公共卫生科2小时内完成疫情信息网络直报。
医院指挥部立即向院领导、东昌府区卫健局、东昌府区疾控中心报告,指挥长向聊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医务部)
4、人员转运。
指挥部通知确诊隔离病房工作人员到岗,按防护要求着装,按照指定路线,将阳性人员转运至隔离病房进行隔离(单人单间隔离)。
(责任科室: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
5、医疗救治。
患者转移到确诊隔离病房后再次采集鼻咽拭子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后按相关规定送省疾控中心开展病毒基因测序工作,同时完善血常规、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胸部CT等相关检查。
医疗救治专家组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明确诊断,制定诊疗方案,公共卫生科2小时内完成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疑似、确诊、无症状感染者)。
(责任科室: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门诊部、公共卫生科)
6、流调追踪。
主管护理人员、隔离病房接诊医护人员或(和)流行病学调查组(公卫人员)进行初步流调,评估疫情传播风险,经院领导及专家组商议后初步确定封控区域。
东昌府区疾控中心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行进一步的流行病学调查,研判感染来源、传播链条及污染范围,同时判定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明确需实施封控管理和消毒处置的范围。
指挥部启动全院人员核酸检测方案。
(责任科室:医务部、护理部、院感科、公共卫生科)
7、集中隔离。
8小时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按相关规定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一般接触者按市疫情防控最新相关政策执行。
新冠患者所在楼层按照隔离病房标准封闭管理14天。
(责任科室:医务部)
8、消杀。
疫情发生2小时内指挥部安排消杀组成员对全院环境进行消毒,对发生疫情的科室的环境以及患者活动区域进行重点消毒,阻断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