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民宿(乡村酒店)须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要佩戴口罩。
保持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1米间距。
避免大堂或大厅人员聚集。
08
鼓励线上预定,坚持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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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通风,房间、卫生间、厨房及公共空间每天通风数次,每次15分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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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足量防疫物资,严格落实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好清洁消毒并完善记录,定期对餐厅等公共区域、电梯按键等公共设施、厨房、过滤网等空调设施、热水系统、拖把等洁具、非密闭式的污水泵井周边等进行重点消毒。
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一用一消毒。
民宿(乡村酒店)有餐饮业务的,参照《都江堰市农家乐新冠疫情防控指南》执行,具体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成都市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执行》。
民宿(乡村酒店)经营者承担防疫主体责任,镇(街道)社区承担属地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指导督促查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