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营业网点保存好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十四、寻衅滋事事件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调查了解客户滋事原因,听取客户反映,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当有可疑人员结伙出现或有明显闹事迹象时,发现打架斗殴、流氓滋事、聚众闹事等治安事件时,在场营业员或保安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如情节严重,立即拨打110报警、120等求助应急电话。
(三)在保证我方人员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和保安人员尽量对滋事人员进行劝阻,劝离营业网点,并及时疏散围观人员。
(四)全体员工提高警惕,做好应急准备,严防有人乘乱打劫。
十五、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户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事件,营业网点负责人或安全员应及时劝导客户停止不合理占用行为,维护正常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或柜员营业员应主动了解不合理占用行为动机,听取客户要求,采取有效疏导措施。
(三)如疏导和劝阻无效,营业网点负责人应给予客户适当警告,中止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
(四)营业网点负责人视情况报告支行长和保卫部。
(五)如情节严重,干扰网点正常经营秩序,立即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六)营业网点保存好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十六、营业网点客流激增应急预案
(一)营业员办理业务时如发现客户激增有异常情况,要及时通报负责人。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或安全员要迅速了解客流激增的原因,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并就事态的轻重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营业大厅服务人员或保安员及时安抚客户,做好客户疏导工作,缓解客户情绪。
(四)营业网点负责人根据情况及时上报支行长,商讨解决客流激增问题的处理方案,并视情况增设营业服务窗口,进行分流。
(五)如因客流激增,服务达不到客户要求,而且引起混乱时,应立即向110报警求助,工作人员不要走出营业室。
十七、营业网点发生客户静坐、示威等聚集事件应急预案
(一)营业员要锁好边门、后门,不得随意出入营业室。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或安全员要及时向支行长和总行保卫部报告,并提高警惕。
(三)营业厅服务人员或保安员对聚集人员进行法律宣传和正面劝导,并及时劝离。
(四)尽量劝阻闹事人员退出营业大厅,但要避免正面冲突,防止激怒聚集人员引起过激行为。
(五)如劝阻无效,应立即报警。
十八、遇有精神不正常或醉酒者在营业大厅闹事应急预案。
大厅服务人员或保安员应先进行劝阻,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
在警察到来之前,应予以安抚,并控制其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九、柜面发生诈骗、冒领案件时的应急预案
(一)采用各种方式和恰当的理由稳住嫌疑人,并立即将发生情况的信息传出去。
在说话期间,当班人员坚决不能将嫌疑人的票据、证件退回去,要与之拉话,设法稳住嫌疑人,迅速确认嫌疑人的外貌特征,严密监视,等待来人援助抓获嫌疑人。
(二)报告营业网点负责人,由网点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迅速查询辨别真假,并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三)甄别后确认为诈骗,由上级领导或网点负责人、保卫部向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警。
二十、发生假冒我行名义进行诈骗的应急预案
(一)当看到或听到不法分子以我行名义进行非法经济活动或实施诈骗时,应迅速确认不法分子的外貌特征,特别留意不法分子的言行举止、声音辩别等事项,严密监视,在第一时间报告至营业网点负责人,要详细列报诈骗的事由及经过。
(二)报告营业网点负责人,由网点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迅速查询辨别真假,并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三)甄别确为诈骗,由上级领导或网点负责人、保卫部向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警。
二十一、营业网点操作失误的应急处置预案
未给我行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一般性操作失误,不需要上报总行会计管理部,各支行留底备案;已给我行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重大性操作失误必须上报总行会计管理部,并将失误过程及细节逐一列报,以便堵塞漏洞提高防范能力。
(一)柜员操作失误使我行经济受到损失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