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措施:
1)通道必须保持清洁及畅通;
2)任何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店铺;
3)不得使用任何不安全的机械设备,及时修理损坏的插头及电线或采购新的;
4)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电线、插头、插座的良好状态;
5)使用多头插座时,应避免电路或电撃负荷过重;
6)下班时应关闭所有的电器设备,并切断有关电源;
7)店面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店面的配电设备;
8)了解店铺灭火设备的放置位置.
遇火警应对措施:
1)保持镇静,安稳好顾客,快速疏导离开店铺;
2)关掉总电源开关,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参与救火;
3)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道明火灾地点、时间、起火原因、受困人数等);
4)禁止使用电梯,有序地做好货品转移工作并立即通知上级主管;
5)关闭已燃出口,从应急逃生楼梯或逃生出口有序撤离火灾现场。
3、水灾处理
1)如遇店铺积水情况,先关掉总电源开关,以防漏电;
2)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
3)有序做好货品安全保管工作。
4)如在营业中遇暴雨天气,关掉部分电器/灯,锁好大门,安全留在店内;雨势少后,重新亮起电器,开门迎客。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严禁在店铺积水情况下使用任何带电设备.
三、其他自然灾害及突发状况
1)如发生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保持镇静不惊慌,使用楼梯疏散,撤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后报警和组织自救。
2)如遇地震时,请远离玻璃窗,找寻可以容身的类似于桌子的空间。
3)同事或顾客突发疾病或受伤程度严重时,应立即致电120,同时有急救经验的员工可为病人做心脏加压、人工呼吸进行抢救;控制现场情况,尽量避免围观,确保病人能在安静、通风的环境中休息。
4)当遭遇顾客寻衅滋事或是发生暴力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是通知保安,保持冷静,尽量稳定情绪,切勿激怒滋事者,店员分散站立,最大限度的保证自身安全和货品安全。
四、日常注意事项
1)员工须了解灭火器和水管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熟悉及确保走廊、楼梯和紧急出口通道的畅通,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及演习;
2)安全使用所有电器,电线接头须有绝缘材料保护,下班前须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开关;
3)禁止在非指定场所吸烟,禁止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明火施工时须按规定进行申请审批并由专人负责看管;
4)下班时应关掉所有电器设备(除安保系统外),并切断电源;
5)如遇上述突发事件,店员必须保持冷静,并且委派有一名店员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珠宝店处置突发事件预案4
为规范全省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金银珠宝营业场所,系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金银珠宝饰品的专营店(点),及其他商业场所内经营金银珠宝饰品的专柜。
第三条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限度预防和减少可防性盗等案件发生。
第四条金银珠宝营业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金银珠宝营业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系统、本营业场所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目标,与经营活动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兑现奖惩。
(三)根据安全防范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保障所需经费和装备;其中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