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检查出无效的消防器材,需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作出及时处理。
对于灭火器需定期交消防部门作检查。
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3.1.7、本制度除特别说明外,保安员是本制度推行的监督者,保安有权制止不利于消防的行为和现象发生。
保安员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现场做出处罚。
工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2
一.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针对公司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灭火器材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腐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
扑救较大面积的火灾时,需与喷雾水流配合,以改善灭火效果,并可防止复燃。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是很重要的,一般应注意:
1.公司消防器材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和保养。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
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
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适型号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
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工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厂是消防管理单位。
主要厂房车间、办公楼、原料和成品仓为重点防火目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各级管理人员应将消防安全作为生产管理的重点项目。
第二条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及公共区域和外来施工单位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最高主管担任;副主任由人事行政部主管担任;委员由部门主管担任;公司全体成员均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程序